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拘役或科的法律规定是应当是在当地的看守所来进行一个相关的管理,这主要是因为被判处拘役的这样的一种犯罪行为,他们的所犯罪行都不是特别的严重,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来就近进行执行就可以了,这样的话不会造成相关的资源浪费。《刑法》第43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2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刑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看守所执行刑罚。”第55条规定:“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日,由罪犯本人提出申请,管教民警签署意见,经看守所所长审核后,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 第57条规定:“对于准许回家的拘役罪犯,看守所应当发给回家证明,并告知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罪犯回家时间不能集中使用,不得将刑期末期作为回家时间,变相提前释放罪犯。”据此,如果你哥在县看守所执行拘役刑罚,当有急事需要回家时,可以按规定提出申请,办好相关手续即可。二、拘役的刑期是多少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有一些犯罪行为是有期徒刑,但是还有一些的是判处拘役,这两者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在期限方面存在着差异,拘役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6个月以下的,所以时间方面它是比较短的,一般情况下在当地的看守所执行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的管辖
      房屋拆迁行政许可诉讼案件,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因不服房屋拆迁许可前置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诉讼,包含有对建设项目批准文件不服、对国有土地使用权不服......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时间从逮捕的规定有哪些?在国家赔偿法中明确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


·司法鉴定与医疗鉴定有何不同?
      当患者和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可以就受到伤害程度选择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这时有司法鉴定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可以选择,那么司法鉴定与医疗鉴......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出资期限规定是怎样的股东的出资期限一般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我国法律和行......


·起诉离婚时间好久才会做出判决
      起诉离婚的结果有多种,如果是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的话,则可能判决夫妻离婚,自然也有可能不予离婚。而法官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也是需要先经过审理才行......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
      公司法人变更后资质需要变更吗??公司法人是公司设立的,它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但都是以盈利为目的,且是要能以自己的全部财产为公司所欠债务偿还......


·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


·无效婚姻时效是多久,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讲,男女结婚之后,如果领取了结婚证,大多数情况下婚姻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也不排除存在一些情况会导致婚姻无效,如果一旦发现婚姻是无效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一般而言,法院审理案件应当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来做: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收到之日起15日......


·在什么地方进行房屋抵押登记
      在什么地方进行房屋抵押登记一、在什么地方进行房屋抵押登记房产抵押登记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在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好相关的资料,比如说抵......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
      离婚的话女儿这处房子归女儿所有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