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有哪些?

中断诉讼时效的方式有哪些?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利人通过人民法院向义务人行使权利的方式。故诉讼时效因此而中断,并从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时重新起算。2.请求。这里指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作出请求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这一行为是权利人在诉讼程序外向义务人行使请求权。改变了不行使请求权的状态,故应中断诉讼时效。3.认诺。即义务人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直接向权利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基于义务人认诺所承担的义务,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重新得以明确,诉讼时效自此中断,并即时重新起算。认诺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包括部分清偿、请求延期给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担保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二、法律后果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当在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出现了以上规定的事由时是可以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在中断期间诉讼时间也是不进行计算的,如果当法定事由消失后诉讼时效将会继续进行计算,如果在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再次出现了中断事由后,当事人也是可以再次向司法机关申请诉讼时效中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受的权利是一样的吗?
      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享受的权利是一样的吗?一样的;婚生子女,指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俗称私......


·关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
      关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的解答:第...


·股权转让后不给钱怎么办
      股权转让后不给钱怎么办一、股权转让后不给钱怎么办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工程质量保证办法是由我国财政部和建设部针对提高和规范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所修订的办法,此来规范建筑工程行业的......


·写法人授权书时需要注意什么?
      写法人授权书时需要注意什么?委托书在签订合同时是非常的常见的,因为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当事人因为自身情况而不能去签订合同这时候往往会委托自己信......


·如何理解司法鉴定法定性?
      为了更好的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司法之间中,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情形是比较常见的。但是很多不了解相关法律规范的朋友,不知道司法鉴定是指什么......


·专利权的基本特点具体是什么
      专利权的基本特点具体是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


·法院强制执行股票流程是怎样的
      法院强制执行股票流程是怎样的首先,关于执行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


·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一、签了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办1、经劳动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劳动者相......


·婚后继承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吗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


·诉讼保全复议超标的查封是怎样规定的
      诉讼保全复议超标的查封是怎样规定的一、诉讼保全复议超标的查封是怎样规定的当生产商进行了一些违规的生产的时候,会有国家对其进行查封,但是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