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喝酒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如果是属于醉酒的情况,就算符合其他工伤的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因为当人体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一定浓度时,人的大脑对行为的控制程度就会降低,所以醉酒后再上班,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做出如此规定,体现出国家反对职工酒后上班的坚决态度,这也是安全生产的要求,作为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二、可认定为工伤的三种情形1、《关于职工违反企业内部规定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中认为,职工所受伤害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规定,就应当认定为工伤。2、《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认为:职工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3、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认为,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中关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劳动者的工伤应该在工作时间、工作事由、工作地点,发生的合理合法的伤害的,当事人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伤残鉴定,保护自身的劳动合法权益进行办理。由工伤保险单位进行核实,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及时的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应收账款诉讼时效中断规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应收账款诉讼时效中断规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一、应收账款诉讼时效中断规则的法律后果有哪些?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


·自己所持的基金亏损了怎么办
      自己所持的基金亏损了怎么办一、导致基民亏损的原因有哪些?决定一个品种投资收益的有两个因素:1、这种品种本身的投资回报,2、投资者的投资方法......


·分居之后的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有什么特征?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权利关系第三人权利关系第三人是指由于其权利受到了被诉具体行政......


·审判阶段需要多长时间?
      审判阶段需要多长时间?一般在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在......


·仲裁鉴定司法鉴定的原则
      双方发生争议之后,可以请仲裁机构对该争议进行仲裁,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在仲裁过程中,会有一些专业的问题无法进行直观的辨别,需要由专业的机......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 在我国,军人保家卫国,捍卫祖国荣誉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在我国,军人保家卫国,捍卫祖国荣誉为保卫祖国而战斗。既然他们在第一线战斗,那么难免受伤。通常,国家对于伤残军人的待遇......


·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的材料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医疗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医疗期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而实际可以给予的医疗期,一般也是结合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确定的。当然,有的单......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事故中最严重的损害结果就是造成了劳动者的死亡,而此时死亡的情况并不算在工伤伤残等级里面,这是格外的,并且在具体做出赔偿的时候工伤死亡的赔......


·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内容
      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主要内容一、居间合同承担赔偿责任?在居间合同纠纷中,因居间人提供虚假情况,致使委托人在订立合同时蒙受损失,居间人应当承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