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独生子女家庭数量是非常庞大的,所以带来一个关键的问题就是,不排除一些意外情况导致孩子在结婚成家以后去世的。这种情况比较复杂的一个问题就是,肯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对各自父母赡养的义务。那么,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呢?
  一、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在立法角度考虑,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婚姻存续的基础上的。夫妻一方死亡,婚姻也就解体了。那么儿媳自然也就没有对公婆的赡养的义务了。《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丧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也就是说如果丧偶一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条件是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的,则可取得孩子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但如若孙子女的父母双方已经死亡或一方死亡,另一方确无能力抚养,或父母双方均己丧失抚养能力;孙子女未成年,需要抚养;且祖父母具有抚养孙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以上三个条件须同时具备,才能产生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作了明确规定。许多家庭中,由于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子女是在祖父母培养、抚育下长大成人的,只要教育得当,孩子均能健康成长。婚姻法当中规定,如果丧偶的话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解除婚姻关系以后,儿媳妇或者是女婿对公婆不具备赡养义务。因此,丧偶父母抚养的问题肯定不是强制性的,但是按照继承法当中的规定,如果在丧偶以后,儿媳妇或者是女婿仍然坚持赡养原配偶的父母的话,可以作为公婆、岳父母的第一继承人继承遗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在企业与员工发生了劳动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时,当事人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仲裁委会员对争议进行处......


·撤销权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撤销权消灭了怎么办
      撤销权什么情况下会消灭,撤销权消灭了怎么办一、撤销权消灭的情形以下有两种情形,当事人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故意伤害罪几年追诉期?
      故意伤害罪几年追诉期?一、故意伤害罪几年追诉期如果是故意伤害造成轻伤的,追诉期限为五年。如果是造成重伤的,追诉期限为十年。如果是故意伤害......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我国的人口众多,可以说儿童占到相当多的一部分,而儿童可以说是我国的基础,也是我国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应该是在学堂里学习,而不是在工地或着其他......


·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著作权侵权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一、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1、适用民事责任的侵犯著作权行为。一)......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
      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一、和出版社签订8年合同中途可以辞职吗?可以提前辞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继子女怎样确认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的确立是乎是非常好判断的,但是实际上并不是如此,因为抚养关系不仅仅存在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还存在于继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抚养关系。法律......


·双方自愿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男女双方在离婚时,除了孩子的抚养问题,就是财产分割问题,这也是很重要的事,而且也分不同的情况,一般有协议自愿离婚和法院诉讼离婚,法律对此有不......


·股东章程股东要按手印吗?
      股东章程股东要按手印吗?一、股东章程股东要按手印吗?只要签订就不需要按手印。股东章程是为明确股东大会职责,维护股东大会权限而制定的书面......


·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条件
      离婚损害赔偿,是离婚过错方对无过错方的一种赔偿。离婚时,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向对方请求,那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有哪些条件?对方负担离婚赔偿的,很可......


·如何有效预防虚假出资股权纠纷的发生?
      如何有效预防虚假出资股权纠纷的发生?一、实践中股东虚假出资主要表现是什么?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