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仲裁申请书的相关内容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仲裁申请】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的受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形,也就是说,在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的当天开始一年之内提出仲裁有效,但超过这个时限,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该案件。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五天之内,会将是否受理的结果通知申请人。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个人信用卡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信用卡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办理的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哪些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哪些税?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
·有人报警诽谤我我可以起诉么
可以。诽谤行为是违法的,可以拿好证据到法院起诉。或者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案,要求查处其违法行为。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
·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有哪些
抢夺罪是不采用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而公然夺取财物,而抢劫罪则是行为人采取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财务或者直接将财物抢走。两者属于......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应当如何处罚走私罪,是指个人或者单位故意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通过各种方式运送违禁......
·拐卖妇女儿童会获刑几年?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
·虚假诉讼罪和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虚假诉讼罪可以说是一个比较新的罪名,主要是指行为人在民事诉讼的过程中有虚假诉讼的行为,如果出现在刑事诉讼当中的话,则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构成此......
·一房多卖,产权归谁所有
一房多卖,产权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
一般交通事故中要是对人身造成了损害的话,那此时才有必要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仅仅是轻微的碰撞,只是导致了车辆损失的话,则此时只是对受损的财产进行......
·离婚财产受理保全
离婚财产受理保全第一,受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原告起诉之前,对方转移财产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受诉之前决定执行财产保全的,会立即执......
·贩毒量刑标准2023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历史上是存在着鸦片战争的鸦片,在我们现代生活当中表现出来的就是一些毒品,因为毒品,对于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都会进行一定的腐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