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有哪些?

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证据是最主要的定案依据,没有证据,法院就无法对犯罪嫌疑人做出正确的量刑。按照规定,刑事证据分为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述等。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也是在不断修订之中,那么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新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有哪些?
  1、修改了证据的概念。旧法将证据定义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新法将证据概念修改为“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后者比前者少了“真实”二字,并将“事实”替换为“材料”。相比而言,旧概念较注重客观真实,而新概念不仅注重客观真实,更加注重法律真实。证据是证明信息与证明载体的有机统一,旧概念将证据也视为“事实”,容易与作为证明对象的“案件事实”相混淆,新概念用“材料”来定义证据,更准确也更客观。也更能提示证据内容真实,来源及形式合法的要求。2、调整了证据的种类。在旧法规定七种法定证据种类的基础上,新法将旧法的“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增加了“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以及“电子数据”等法定证据种类。3、确立刑事案件检察机关的举证责任新刑诉法规定了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的确立,对于刑事诉讼的公正合法有着深远的影响,有效地举证是质证、认证最后进行判决的关键,对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应注重举证的相应内容,为打击违法犯罪做好保障。4、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申请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规定(二)规定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前、庭审中、法庭辩论结束前的对非法供述排除的程序启动权,在庭审中对非法取得的未到庭证人的书面证言、未到庭被害人的书面陈述排除的程序启动权。新刑诉法增加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规定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有权申请法院排除非法证据,同时,还具有向检察院控告的权利,这从多渠道赋予当事人方的非法证据排除启动权。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是什么?
  1、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2、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3、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综上所述,刑事诉讼证据必须要客观、合法及相关,要共同组成一个证据链。按照刑事诉讼法证据规定,刑事诉讼证据分为七种,其中书证、物证等属于实物证据,证明效力最强。新的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检察院的举证责任,并且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让律师代写个遗嘱多少钱
      让律师代写个遗嘱多少钱关于律师代写遗嘱多少钱这个问题,每个地方的收费是不一样的,若是是要律师代写的话,一般是几百块钱,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一般一......


·犯罪中止还会有案底吗?
      犯罪中止还会有案底吗?犯罪中止还可能会有案底,如果严重,中止犯会被判刑,这样就有案底,但是会从轻或者减轻刑罚,但是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


·案件移交检察院多久判
      看具体情况。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


·如何收集离婚证据对自己有利
      诉讼离婚证据是关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其实离婚证据的收集又是一个复杂又富有技巧的过程。证据分为很多种,比如用来证明当原告、被告诉讼主体资格......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自诉通知被告,需要被告到达现场进行庭审活动。是否是用公告送达的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


·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能定案吗?
      没有直接证据,间接证据能定案吗?一、间接证据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吗?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必须与其他证据相结合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且......


·留置权有什么法律特征,留置权是从属物权吗
      留置权有什么法律特征,留置权是从属物权吗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一种,其本身的特征就具有从属性,留置权是从属物权,即如果主债权因为各种原因被撤销或......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免加处罚款?
      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免加处罚款?一、行政强制执行是否可以免加处罚款?可以免除加息罚款,行政强制法加处罚款免除的条件是《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


·遗产分配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遗产分配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包含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用人单位包含: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