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谁可以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

取保候审中的保证方式分为了两种,包括保证人与保证金。若要提供保证人进行担保的话,此时需要注意,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那按照法律的规定,究竟谁可以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谁可以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
  《刑事诉讼法》第54条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人。不符合这些法定条件的不能成为保证人。另外,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8条规定:采取保证人保证方式的,如果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愿继续担保或者丧失担保条件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重新提出保证人或者变更为保证金担保方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担保期间,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56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违反或者已经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证人担保是纯粹的人格担保。保证人如果没有尽到法定的义务,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即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末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交多少
  财产保是以交纳保证金的形式担保。《刑事诉讼法》第53条明确规定的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交纳保证金,因此排除了由被取保者之外的人交纳的情形。保证金的形式只能是货币,包括中国货币和可以在中国金融机构兑换的外国货币。
  保证金数额的多少,根据六机关《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由决定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涉案件的性质和情节、人身危险性、经济状况、涉嫌犯罪的数额、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及认罪、悔罪表现等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4条的规定,保证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
  根据六机关的《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还是公安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由公安机关统一收取和保管。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3条关于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的规定,两种取保方法只能选择其一,不能同时并用。至于选择哪种保证方式,由作出取保候审的公、检、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虽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但案件性质、情节并不严重,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申请取保候审,只要不出现纰漏,申请成功的机会还是非常大的。此时若要提供保证人进行担保的话,则一定要搞清楚谁可以担任取保候审保证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
      对于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另单位应当为你们购买社会保险,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


·氟橡胶板购销合同的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
      氟橡胶板购销合同的签订有哪些注意事项?氟橡胶板购销合同的注意事项氟橡胶板购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变化形式,它同买卖合同的要求基本上是一致的。主......


·情况说明格式要求有哪些
      情况说明格式要求有哪些日常生活中,当我们需要对于某种事情情况进行说明,并且用文字予以阐述的过程中,这种方式就叫做情况说明。当然,如果情况说......


·去检察院做笔录要认罪吗?
      关于笔录,相信您听得最多的就是在电视上听到请跟我到警察局做一下笔录这样一句话。那么,什么是笔录?去警察局和检察院做的笔录性质一样吗?去检察院做......


·债权人自愿放弃连带责任债务人之一协议书
      债权人自愿放弃连带责任债务人之一协议书连带责任是保证责任承担的三种形式之一,债务担保制度是经济与法律结合的一种方式,保证人对于债务人不履行债......


·店长有没有权利辞退员工
      店长有没有权利辞退员工没有权利,公司不得随意解雇员工,具体要看公司解雇的事由,才能判断解雇是否合法。如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要求其支付经济......


·肇事逃逸车主拒绝赔偿怎么办?
      肇事逃逸车主拒绝赔偿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


·“随手拍”是否侵犯隐私权和肖像权?
      科技发展时代里,能拍照或摄像的手机已非常普及,“随手拍”是人们每天都会做的,吃饭拍,逛街拍;这样随便拍照无疑会让一些人产生一个疑问,这会不会......


·股权转让原因说明主要包括哪几种原因
      股权转让原因说明主要包括哪几种原因股权是公民对一家公司拥有控制权的重要衡量标准,所以国家对于股权转让的态度非常谨慎,程序也相当复杂,在众多......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条件?
      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一、丧失遗产继承权的条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7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效吗
      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有效吗?在原有合同期限内,约定条款内容发生了变化或更改,权利和义务随之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明知合同变更仍继续履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