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误工费应当按照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和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受害人支付的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收入的,应当由责任方赔偿受害方误工损失。由此可知,假设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中,很遗憾的被交警认定为负事故全部责任,那么就无权再向对方主张误工费了。所以,切记全责方是无权主张误工费等相关费用的。其次,误工费具体主张多少依据什么?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之规定,误工费的主张首先是看受害人有无收入来源,如果有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就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加以确定。1、误工时间以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的出院诊断证明上写明的休息时间或者鉴定机构的鉴定报告为准。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如果诊断证明上所载的休息时间明显过长,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法官可能会根据病历等材料酌情处理或者委托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加以确认。)2、收入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需要自己来举证);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法官会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酌情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为应发还是税后?综上所述,根据我国对误工费的规定,有工作和收入的受伤人的误工费的计算是要根据受伤人实际能够得到的工资为标准,但受伤人索要误工费的时候需要提供其工资收入的证明材料。如果索要误工费的时候遇到对方不支付的现象欢迎委托本网律师进行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络诈骗上百万判几年?
      网络诈骗上百万判几年?网络科技的不断进步带来的不仅仅是生活质量的提高同时还有犯罪率的上升,近些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上的各大平台实施诈骗行......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一、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制订的,如果尚未制定法律,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强制措施......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
      货款欠条可以转让的法律条据一、概念解读以及哪些债权不能转让贷款欠条,也就是债权,债权人是可以将自己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但法律明确禁止的三......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范本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时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在______签署。合......


·醉驾判刑后可以出国吗?
      醉驾判刑后可以出国吗可以的,醉驾不是公安部规定不可申领护照的类型。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普通护照:(一......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一、深圳市征地拆迁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


·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表现
      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的表现在我国民法上,规定了抗辩权,是一种义务人对抗相对人请求权而享有的拒绝履行的权利。民法上抗辩权的保护有利于民事法律关系......


·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
      员工到一个新单位上班很多都需要经过一个使用期限,员工的试用期可以增加员工和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因此员工的试用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我国的合同法......


·和军人离婚得不到孩子抚养权,该怎么做?
      现实生活中,军人离婚与普通人离婚一样,最关心的便是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此时孩子抚养权归谁还是未知之数,有可能最后是军人一方拥有抚养权,那要是和......


·春节加班工资是几天
      春节加班工资是几天一、春节加班工资是几天关于春节加班算几倍工资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春节7天假期由两部分组成,即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其中农历......


·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
      一、夫妻期间的债务承担办法是什么?夫妻共同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