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国家在征收土地时会给被征收土地的人适当的补偿。但是由于在征收土地时征收的地区不同,征收土地的种类不同,所得的具体赔偿是不同的。各省市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会制定出符合本省情况的土地赔偿标准,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一、长春二道征地补偿是什么?
  
  长春市征地补偿标准
  
  长春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长府发〔201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征地,合理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依据国务院、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公布长春市市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范围是指长春市市区的朝阳区、南关区、宽城区、二道区、绿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净月经济开发区和汽车产业开发区。
  
  2、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两项费用之和。
  
  3、本次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一类区160元/平方米;二类区120元/平方米;三类区100元/平方米;四类区80元/平方米;五类区70元/平方米;六类区65元/平方米;七类区50元/平方米。
  
  4、征收土地时,安置补助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70%计算,土地补偿费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30%计算。
  
  5、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比照该区域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给予补偿。
  
  6、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菜地上的青苗按照3.5元/平方米给予补偿;其它耕地上的青苗按照2.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
  
  7、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需要临时使用土地,使用期为1年的,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10%给予补偿;使用期为2年的,按20%给予补偿。
  
  8、被征收土地上有地上和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可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法规给予补偿。
  
  9、建设项目占用菜地的,新菜地建设基金按照3.5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占用其它耕地的,耕地开垦费按照2.0元/平方米乘以相应的倍数收取。
  
  10、土地征收前,市政府向被征地单位发出拟征地通知书后,在拟征收土地上突击抢种、抢栽、抢建的农作物、树木和设施,不予补偿。
  
  11、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九台市和双阳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另行制定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报市政府备案。
  
  12、合隆镇执行农安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米沙子镇、万宝镇执行德惠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卡伦镇、东湖镇、龙嘉镇执行九台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13、国家和省对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春市市区耕地平均年产值和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长府发〔2008〕9号)同时废止
  
  长春市的征地补偿标准是市政府为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根据上文中的长春市具体的征地补偿标准,可以看出这一政策保障了农民的生活水平不会因征地而降低,保障了农民的长远生计,是我国政府对农民权益的合理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铁路轨道、地铁隧道、公路、飞行跑道、机场航道、灯塔、信号灯都属于重要的交通设施,对于交通工具的正常运行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故意破坏交通设......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可以赔偿吗?
      户口不在农村拆迁可以赔偿吗?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


·2023加班费基数是什么
      加班费基数是什么关于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计算的问题。首先涉及的问题是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往往各执一词引发的劳动纠纷不......


·房屋强拆程序
      房屋强拆程序在城乡建设过程中,拆旧建新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什么是农村房屋拆迁程序?简单来说,是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


·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之后多久捉人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批捕之后多久捉人?检察院批准逮捕作出决定后,基本都是马上执行的,最多不会超过24小时。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受法律的严格规定,检......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虽然目前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二胎政策目前也没有在全国各地全部开放,而且二胎政策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话,还是需要缴纳......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
      吸毒拘留多久通知家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吸毒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后,应该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关于过失犯罪几种类型2023
      关于过失犯罪几种类型2023一、关于过失犯罪几种类型(一)疏忽大意的过失1、疏忽大意过失的定义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


·重庆市企业职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1、丧葬补助费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死亡当月工资3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为上年度企业离......


·遗嘱有哪五种形式是什么?
      立遗嘱有哪五种形式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遗嘱人亲自到其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


·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
      小微企业融资途经主要有哪些?小微企业在经济生活中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很多小微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面临融资的困境,资金是制约其持续发展的一大瓶颈。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