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一、怎么计算在读大学的子女抚养费?
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司法解释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因此,如果成年子女在校学习的,仅仅限于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不包括大学。
二、子女抚养费怎么支付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3 、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6、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7、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事实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应支付到十八岁为止或高中学历为止,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已经就读大学的,父母没有继续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当然,如果父母条件许可,可以继续支付子女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法律并未规定它的支付标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工程工期延误罚金有哪些规定?
工程工期延误罚金有哪些规定?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的基本原则为,若赔偿金额代表了在合同签署之时因工程项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业主损......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协议签订时间期限是怎样的无限制,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签订期限的规定,只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的特......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量刑?
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量刑?一、传播淫秽物品该如何量刑?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
上海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规定的?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第五章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就医原则)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可以,中院是有管辖发明专利的权力的,专利案件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案件的权限及分工。根据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
如保险公司破产清算是如何清算?一、保险公司破产清算保险公司破产是指保险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赔偿法院是怎么规定的?
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赔偿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一、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赔偿法院是怎么规定的?不定期租赁合同解除赔偿是不需要的,对于出租人已在合理期......
·企业的名誉权和商誉权的区别是怎样的
企业的名誉权和商誉权的区别是怎样的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
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一、工行个人消费贷款利率是多少融e借是指由工商银行向符合特定条件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合法合规消费用途的无担保......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我们都知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侵犯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受害人不仅可以要求法院对其判处刑罚,还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个时候法官就会根据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