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

中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可以吗?可以,中院是有管辖发明专利的权力的,专利案件管辖是人民法院受理专利案件的权限及分工。根据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理的专利案件有7类:(1)关于是否应当授予发明专利的纠纷案件;(2)关于宣告授予的发明专利无效或者维持发明专利权的纠纷案件;(3)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4)关于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5)关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使用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费用的纠纷案件;(6)关于专利侵权的纠纷案件(包括假冒他人专利尚未构成犯罪的案件);(7)关于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合同纠纷案件。上述案件的前4类均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其他几类案件,分别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根据实际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可以指定本省、自治区内的开放城市或者设有专利管理机关的较大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受理上述后三类案件的第一审人民法院。二、发明专利的申请费用对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授予专利权。申请人还应按期办理登记手续和缴纳当年年费,这项发明专利申请才能正式成为一项具有专利多种属性的发明专利。为了鼓励社会对发明创造的,提高发明创造的热情,我国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对申请专利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有专项的资金扶持,可到各个地方的科技局查询。对于发明专利的管辖法院,也是按照民法典中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知识产权部门咨询了解,特别是对于发明专利权的认定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来申请和使用,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
      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是被看作最好的东西,他不仅使得人们之间可以生活的很快乐,也让人们之间存在着很多的物质交换间的关联。事业单位一度被人们看作是......


·辞退未满一年月员工怎么赔偿?
      辞退未满一年月员工怎么赔偿?一、辞退未满一年月员工怎么赔偿?可以补偿一个月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


·故意犯罪后又过失犯罪的能判缓刑吗?
      故意犯罪后又过失犯罪的能判缓刑吗?犯罪分子故意犯罪被处罚的,之后过失犯罪属于累犯,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和一般犯罪人有所不同,它是在犯罪已......


·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重婚罪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我国刑法规定:犯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基于重婚严重侵犯了无过错方的人身权利,妨害与......


·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怎么办?
      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怎么办?一、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怎么办?发现配偶故意负债离婚资产转移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20......


·我国南昌非法集资怎么防范
      在生活当中,因为被非法集资犯罪分子骗取的人,导致血本无归负债累累的现象也是比较常见的,足以证明非法集资的性质是非常恶劣的。面对非法集资这种犯......


·一、因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罚?
      一、因闯红灯引发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罚?交通事故根据事故的成因和各方在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判定事故责任。闯红灯属于比较严重的过错,在定责中一般会占......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什么?可交换债券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


·肇事方逃逸怎么保险赔偿?
      肇事方逃逸怎么保险赔偿?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次承租人?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次承租人?买卖不破租赁适用次承租人,但前提条件是转租行为是合法的,买卖不破租赁的生效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条件:(1)租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