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都知道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很多,同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
  
  都知道银行贷款的种类有很多,同样的,其还款的种类也有很多,大致可以分为等额本息还款与等额本金还款。通常大众更容易接受等额本息还款,那么如果拥有能力,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呢?在搜索资料后,我们得出了以下的结果,下面为您介绍一下。
  
  
  一、定义
  
  等额本息还款,也称定期付息,即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其中每月贷款利息按月初剩余贷款本金计算并逐月结清。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等额本息还款适用于收入处于稳定状态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前期投入过大,可以选择这种方式,如公务员、教师,老板等收入和工作机会相对稳定的群体。
  
  二、决定因素
  
  1.银行利率
  
  钱在银行存一天就有一天的利息,存的钱越多,得到的利息就越多。同样,对于贷款来说也一样,银行的贷款多用一天,就要多付一天的利息,贷款的金额越大,支付给银行的利息也就越多。
  
  2.银行计算方式
  
  银行利息的计算公式是:利息=资金额×利率×占用时间。
  
  因此,利息的多少,在利率不变的情况下,决定因素只能是资金的实际占用时间和占用金额的大小,而不是采用哪种还款方式。这是铁定不变的道理!
  
  不同的还款方式,只是为满足不同收入、不同年龄、不同消费观念人们的不同需要或消费偏好而设定。其实质,无非是贷款本金因“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式的先还后还,造成贷款本金事实上的长用短用、多用少用,进而影响利息随资金实际占用数量及期限长短的变化而增减。
  
  可见,不管采取哪种贷款还款方式,银行都没有做吃亏的买卖、客户也不存在节省利息支出的实惠。
  
  3.分析
  
  优点:每月还相同的数额,作为贷款人,操作相对简单。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
  
  缺点: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数额归还而减少,银行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总利息较以下要介绍的等额本金还款法高。
  
  三、还款计算方式
  
  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则还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从使用贷款的第二个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每月等额还本付息额
  
  P:贷款本金R:月利率
  
  N:还款期数
  
  其中:还款期数=贷款年限×12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在等额本息法的还款规定中,每期按月归还金额相等,包括一部分本金及利息,所以提前还款应该可以支付较少的利息,不管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怎么算,首先需要有能够提前还款的资金,如果考虑清楚了,不妨可以尝试一下这种方式。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主体是谁?
      民事诉讼费用承担主体是谁?生活中我们通常会遇到很多问题,不免也会产生一些纠纷,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和纠纷,我们可能会选择会提起民事诉讼,但是解......


·股权转让意向书模板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股权转让意向书模板是怎么样的?股权转让意向书模板如下: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签订:________(甲方名称)(“......


·出售假币罪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提到假币,我国公民都知道,制造假币肯定是一种违反国家规定的一种行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不仅有人制造假币,也有一部分犯罪分子在明知道是假币的情......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有哪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


·铁路客运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是怎样的
      铁路客运建设协调工作及征地拆迁实施办法是怎样的在铁路建设征地拆迁中,会涉及到补偿等问题。而且铁路的征地拆迁尤其复杂,就需要有一个指导方法进......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人会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呢有一部分人,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有的人会履行自己的责任,但是呢有一部分人,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如果是这样的话,情节严重者应该先把伤者送往医院,不用害怕对方不......


·车祸索赔程序是怎样的
      车祸索赔程序是怎样的在发生了车祸后,总上不了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这个保险索赔也是有自己的程序的,那么您知道车祸索赔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吗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没有......


·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种类?
      鉴定意见属于什么证据种类?证据的类型是非常多的,如书证、物证,还有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鉴定机构作出的一种文书,也是证据一种,那么鉴定意见属......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裁判要旨是什么?
      一、夫妻共有财产分配裁判要旨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裁判要旨是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现......


·眶内壁骨折司法鉴定的相关标准是怎样的?
      您在日常生活当中,可能由于不小心下楼梯的时候会造成一定的骨折发生。这种情况是由于个人的原因所造成的,但是有时候骨折是由于他人所造成的可能会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