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案件,一定需要委托吗?
  
  无论是对于受害者还是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由于意外造成,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会用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一般人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往往是自认倒霉,有的受害者能获得一点赔偿就了事,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少权益,因此还会错过了诉讼时效,留下后遗症终身痛苦;有的肇事者却成了他人的自动提款机,由于企图隐瞒事故,遭受他人的不断勒索,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拖了数年未能解决。
  
  因此,对于交通事故律师而言,能够迅速合理合法地处理好交通事故赔偿事宜,无论对受害方还是肇事方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而且,对于原告来说,律师费是可以作为一个赔偿项目向被告主张的,因此,花钱请律师还是“值得”的。
  
  二、当事人能计算赔偿清单,要不要委托律师?
  
  法律职业的专业性非常强,并非个人几个小时或者几天所能学习成功的。一个案子的处理实际上远不在于赔偿清单的制作,或者了解大致的赔偿数额。案件处理的核心在于三点:
  
  第一,根据个案基本情况制定得当的诉讼方案,其后在调查中进行调整。案无大小,诉讼方案最重要。这是案件处理的行动纲领。
  
  第二,寻求合适、恰当、具有证明力的证据,并把这些证据进行组合,这是案件处理最核心的环节。一切赔偿项目的计算均以此为依据。
  
  第三,根据经验,运用谈判和庭审能力,实现诉讼目标。这是在处理大量案件的基础上才能具备的。
  
  其实,当事人最关心的赔偿款计算问题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是最微不足道的。了解标准和参考数字,很多人都能计算出大致数字来,即便这些数字可能遗漏了重要项目。
  
  但是能制定诉讼方案、了解举证规则,并可以把法律规定与实践结合起来给当事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只有律师。当事人委托律师所能得到绝非一个赔偿清单的价值,而是清单背后凝聚的智慧成果。这些成果才是当事人得到赔偿款的保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南宁文字笔迹司法鉴定需要多少钱
      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种类和东西很多,文字笔迹鉴定就是其中的一种,各地的司法鉴定机构也都有文字笔迹鉴定的能力。南宁文字笔迹司法鉴定为南宁的朋友提......


·新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刑诉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内容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


·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赔偿案件的审理的条件是什么除了民事赔偿案件以外,还包括行政赔偿,所谓的行政赔偿是指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了行政机关人员的侵害,公民个人......


·续展后的商标有效期是多久
      续展后的商标有效期是多久?商标有效期为10年,每次续展有效期也是10年。在期满的前12个月内就可以申请办理续展,如果有效期内未能办理,商标局会有6个......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
      征地补偿地类认定部门是谁?征地部门发布征地补偿标准的时候,会根据土地使用类型进行划分,不同的等级对应的补偿款不同。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对土地类......


·行贿采购人员的罪行的确定是怎样的
      一,行贿采购人员的罪行的确定是怎样的第一类是有资格得到、应该得到的合法的利益,如果不行贿就得不到,或被拖延、被克扣;第二类是没有资格得到、不应......


·干股合作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干股合作协议范本是怎样的?近几年,商业加盟合作已成为一种快速铺开和占领市场、扩大业务范围和领域、以最快速度攫取利润的商业运营模式,有些公司对......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
      在我国申请工伤认定没有出院怎么申请?职工在医院治疗的,可以委托给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事故中,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用人......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新闻和网络等等传播方式都能够看到很多机动车的交通事故案例,发生交通事故对受害方和肇事方都是很糟糕的情况,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有保......


·选择诈骗不退赃能量刑吗?
      诈骗不退赃能量刑退赃与否不是定罪情节而是量刑情节,退不退,承认不承认不影响检察、法院认定构成诈骗罪,但是会影响量刑,拒不退赃、拒不认罪当然不......


·公司辞退试用期员工应该什么时候发工资给他?
      劳动者辞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1、劳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