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新渎职侵权犯罪司法解释

我国古代虽没有渎职罪之一罪名,但有相关限制国家工作人员的制度,凡是国家工作人员都是需要进行考核的,依据考核的内容来决定其前途。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家近现代以来更是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了渎职罪会罪名。最新渎职侵权犯罪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最新渎职侵权犯罪司法解释
  
  第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一)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二)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四)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第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犯罪行为,触犯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的,依照该规定定罪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因不具备徇私舞弊等情形,不符合刑法分则第九章第三百九十八条至第四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但依法构成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的犯罪的,以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定罪处罚。
  
  第三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受贿罪的,除刑法另有规定外,以渎职犯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但规定了哪些情形构成渎职罪,该受到怎样的惩罚,以及应当如何预防该现象的发生等等,国家立法的目的在于较少犯罪现象,此项法规的颁布也不例外。满足渎职罪的构成要件的,会受到刑事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
      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一、人死后著作权人身权还有吗?人死亡后还是有一定的人身权利的,比如名誉权,但一般来说名人出现的情况比较多。而这......


·替人养私生子精神赔偿可以索要吗?
      替人养私生子精神赔偿可以索要吗可以合理的索要精神赔偿费用。一,主要是通过协商,抚养孩子的实际费用与合理的精神抚慰费用,二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申......


·代位权纠纷起诉前提是什么?
      代位权纠纷起诉前提是什么?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代位权为债权人的权利,《合同法解释(一)》于第11条进一步规定了提起代位权诉讼的条件为债权人对债务人......


·杜桥偷税漏税的判罚是什么?
      杜桥偷税漏税的判罚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


·民事答辩状范文是什么?
      民事答辩状范文是什么样的民事案件是最为常见的案件,经过诉讼程序以后,民事诉讼一方要根据要求进行民事诉讼的答辩,而民事诉讼答辩需要递交民事诉......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
      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什么?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既遂的判罪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税费怎么计算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税费怎么计算我们知道,缴纳税务是企业和个人应尽的义务。在商业社会,股权转让已经是您习以为常的事情了。股权交易也属......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就包括了禁止条件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就包括了禁止条件,此时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中有任何一方具有禁止结婚的条件,那么之后都是无法顺利领取到结婚证......


·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省××市建筑工程安装公司地址:××市××区××路××号法定代表人:赵××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齐××××律师事务所律师......


·持刀抢劫伤人怎么判
      抢劫是一种令人唾弃所不耻的行为,而持刀抢劫伤人更是令人痛恨,这种行为在我国刑法上是会进行相应处罚的,那么持刀抢劫伤人怎么判刑呢?下面我们在下......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办
      对于那些欠钱不还的人要怎么办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因欠债人欠债不还而发生了债务纠纷,对于纠纷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