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与犯罪既遂的区别有哪些1、定义不同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通俗的说就是指罪犯完成了他的犯罪行为并且犯罪结果产生了,已经对他人或者国家利益产生的实质危害。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它可能发生在预备犯罪的阶段,也可能发生在已经着手犯罪之后犯罪结果出现之前的阶段。2、处罚不一样犯罪既遂的罪犯在量刑时,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既遂有哪些类型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杀人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2、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强奸罪、奸淫幼女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3、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4、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前也可以发生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后,但犯罪既遂就只能发生在犯罪行为着手之后。对于犯罪既遂的处罚,往往也比对犯罪中止的处罚要重,根据规定在对既遂犯进行处罚的时候,需要按照《刑法》中对具体犯罪的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至于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若是没有造成损害的话,则应当免除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
      由于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实践中,很多人因为回迁房的价格比较低廉,因此会选择购买这类房产。那......


·缓刑考验期满累犯怎么处罚?
      为了减少犯罪现象,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多种刑事法律规范。在受害人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来自其他主体实施的犯罪行为的侵害时,是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提出......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是否有补偿或赔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临毕业大学生车祸误工费的规定是什么?民事责任的误工费一般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一、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后果是什么?
      一、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后果是什么?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后果有: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的无保障;不能有效约束用人单位合理使用劳动力、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
      应该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一、应如何实现房产抵押债权债权人要如何实现抵押权: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


·《公司法》利润分配时间如何规定 分配方式?
      《公司法》利润分配时间如何规定分配方式有哪些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企业缴纳完所得税之后所得的净利润作为企业的利益,企业有权进行自主分配。对于......


·离婚的时候要怎么确定小孩的抚养权
      子女是上天对父母的恩赐,是上天给予这份婚姻最美好的馈赠。即便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也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


·当今社会由于租房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出租
      当今社会由于租房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出租房和承租方在签订租房合同时,租房合同中的条款不规范导致的,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


·民法总则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在我国商标怎么顺利抢注
      一、在我国商标怎么顺利抢注通过商标局或代理机构查询有关商标登记注册,了解自己准备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与他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商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