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含义是什么?
法律援助是我国司法部门为了保障公民可以平等、公平的接受法律服务,获得公正的判决的一项援助制度。当事人在经济条件困难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况出现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法律援助的含义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知识。
一、法律援助的含义
法律援助是指由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的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工作人员,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二、法律援助的形式
1、解答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办理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范围
(一)行政、民事类
1、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
低生活保障待遇的;3、请求发给抚恤费、救济金的;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或者其他人身损害事故的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和赔偿的法律事项;8、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9、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事项。
(二)刑事代理
1、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
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2、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3、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刑事辩护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四、法律援助的对象
(一)有本省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的公民,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法律援助:
1、案件或事件发生在本省并且依法由本省法律服务机构或仲裁机构受理的;
2、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
3、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
(二)盲、聋、哑和未成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三)其他残疾人、老年人为刑事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因经济困难没有能力聘请辩护律师的,可获得法律援助。
(四)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五、受援人的权利和责任
(一)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和接受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被告人、嫌疑人为受援人,在法律援助过程中可以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活动的进展情况;
(二)受援人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承办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三)受援人有义务如实陈述事实与情况,提供有关证据材料,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工作;
(四)受援人在受援期间因经济情况改善,不再符合受援条件或因受援获得较大收益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法律援助机构支付法律服务费等相关费用。
(五)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人员在实施法律援助过程中,发现受援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以终止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已经完成的,法律援助机构有权向受援人收取办案费和服务费。
(六)受援人以欺骗方式获得法律援助的,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双倍支付已获得法律服务的全部费用。
综上所述,法律援助的含义即各地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的规定向申请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帮助申请人在诉讼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有利于当事人在审判中获得更为公平的判决,从而更加容易接受该判决结果。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项目
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项目一、家庭隐蔽工程包括哪些项目家装隐蔽工程是指在我们装修过程中,将建筑材料或构配件埋于物体之中后被覆盖外表看不见的......
·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
劳动者可以同时要工资和违约金吗?可以的;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法律规定被诬告诈骗要拘留多久
被诬告诈骗要拘留多久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或者致人拘留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
·如果司机醉驾就一定是全责吗?
如果司机醉驾就一定是全责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
商品房一般有哪些质量问题一、有哪些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1、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小范围的......
·苏州劳动合同法不续签怎么办?
苏州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聚集了大量的企业。员工入职后,首先得同企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然后才能正常的工作。现在劳动合同基本是一年一签......
·申请支付令流程是怎样的
申请支付令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支付令流程是怎样的(一)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后,到相应立案窗口需要填写:当事人提交材料清单、证据目录、当事人送......
·离婚如何争夺小孩抚养权?
离婚如何争夺小孩抚养权?一、离婚如何争夺小孩抚养权?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
·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
一、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有哪些?起诉开庭前准备工作是承办案件的审判人员为保证审判的顺利进行所做的一系列诉讼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