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发生交通事故,对于当事人而言此时就应当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给自己的利益造成更大的损害。但具体在本地发生交通事故和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方式上面可能有细微的差异。那到底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在异地发生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
  第一、保留现场,立即报案
  一般来说,汽车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大部分都能够得到保险赔偿,但也有一些例外,而这些例外大部分还是车主不清楚保险索赔知识造成的,真正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非常少。常见的譬如离开现场等。而异地出险时,很多车主因为时间等关系,离开了现场导致不能索赔,所以第一要做的是一定不能移动车辆,并马上向保险公司报案。
  1、如果是单方事故,只是自己的车辆损坏,那么保险公司会委托当地的分支机构到现场去查勘。
  注:(如果承保的保险公司在当地没有分支机构,那么承保公司会委托当地的合作公估机构,如果连公估机构也没有,那么会要求报交警或车主自己拍照片,反正按照保险公司客服人员的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
  2、如果是多方事故,造成了其他的物体损坏或者人员伤亡,报交警处理。
  注:一定要取得的是《事故认定书》。
  第二、责任划分,车辆维修
  1、如果是多方事故,而且交警判定是对方的事故责任。那么最好到当地的3s店或者4s店进行事故维修,并要求对方一起到维修厂支付修理费,将维修发票交给对方就好了,自己则开车走人。
  2、如果是多方事故,而且交警判定双方都有事故责任。那么最好还是在当地的3s店或者4s店进行事故维修,避免来回折腾,跑交警,支付修理费,取修理发票等。
  3、如果是多方事故,而且交警判定本方应负全部责任。那么在车辆受损不影响驾驶的情况下,可以将自己的车开回本地维修,对方车辆就在当地维修,对方车维修之前应通知保险公司定损,并按照定损价格支付对方修理费,这时可以要求对方修理厂先给你开出修理发票来,不用等他修好车;如果车辆受损严重,影响驾驶,还是在当地修吧,这就得看当地的维修水平和自己的车型了。
  4、单方事故那不用说,一般都属于车主的事故责任。车辆受损严重,如果当地的维修水平高,在当地维修也可以,如果不行,那就只好拖回到本地来维修,一般受损不严重的话,那肯定是开会来修就可以了。
  5、假如说,涉及到人员伤亡,那就没有办法了,只能在当地去处理吧,想快是不可能的了。
  6、无论是哪种情况,车辆或者财产维修一定要通知保险公司定损,并及时查询保险公司给出的维修价格,根据保险公司定的价格来支付修理费,多给修理费保险公司肯定不会再离你的。
  第三、收集单证,申请索赔
  1、现在保险公司一般都还不能够实现通保通赔,所以还是要把索赔单证带回到投保所在地的公司去交索赔资料。那么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根据事故的情况收集齐全该要的索赔单证,否则到时还得回到异地去补,那可麻烦了。
  财产损失中最重要的就是修理厂的《维修发票》和交警的《事故认定书》,注意是维修行业发票,而且要盖了“发票专用章”。另外,如果可以的话,最好把《定损报告》找当地的分支机构(或公估机构)带回来,等保险公司内部快递很有可能延误或者丢失,呵呵。当然,取《定损报告》时可能会要求你先支付“查勘费”,没关系,给他吧,但是记得要发票,这笔钱保险公司会赔你的。
  2、人员伤亡的单证太多,包括《医疗发票》《医疗费用详细清单》《诊断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等,具体可以咨询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处理异地交通事故注意什么?
  1、由于各地的处罚规定不同,对于现场或非现场处罚都应当留意是否会有接受处理的周期和滞纳金情况;所以需要及时缴费。
  2、而且异地违章处理时很多情况都会对驾驶证扣分,需要注意的是驾驶证累计扣分情况,当违章处罚达到12分时车主将被强制进行法规再学习。
  3、当收到中国邮政寄来的(落款为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信件时,请仔细阅看三联,一联为信件封面,二联为违法内容,三联为违法处理地点;因为现在交警部门实行集中交通违法处理,所以要按照三联上面注明的确切地址,到该地点接受违法处理。
  那么处理起来可能没有那么顺利,毕竟当事人在异地人生地不熟的,这种情况下建议可以全权委托当地的律师来提供帮助,这样才能尽快的处理完毕事故,同时也不使自己自己的利益受到更多损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 如何处罚遗弃罪
      遗弃子女罪怎么判如何处罚遗弃罪一、遗弃子女罪怎么判法律没有抛弃子女罪这个罪名,应当是遗弃罪。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遗弃罪,是指对于......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厂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个人或单位使用国家土地是有一定的年限的,一般都只会有几十年时间。同时,我国各种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是不同的......


·刑事级别管辖怎么确定
      我国的法院众多,包括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以及最高法院。针对不同级别的法院,能够管辖的案件是不同的。就刑事案件来讲,您知道刑事级别管辖......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
      您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是对法律的蔑视。醉驾情况下事故发生几率大大增加,我......


·还款人要求先给借条再还钱合法吗?
      还款人要求先给借条再还钱合法吗?法律上未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还款人应当先履行还款义务后,债权人再退回借条,从人类的日常生活习惯来讲,还款时归还......


·廊坊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廊坊征地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人工资怎么算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人工资怎么算首先,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劳动者二倍工资。其次,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


·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有哪些?
      不管是工程项目的所有者还是日后会使用到这个建筑的公民都会对施工方建造的工程质量表示高度的重视,因为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经济上的利益以及公民本......


·笔迹鉴定受法律保护吗?
      笔迹鉴定受法律保护吗?当然受法律保护,而且是可信性比较强的证据,对方不承认没关系,法官认可就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证据有书证、......


·多人继承房产能过户一人可以吗?
      多人继承房产能过户一人可以吗?多人继承房产是可以过户给一个人的,应当基于所有继承人协商认定后办理。房产继承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


·小孩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办理
      小孩抚养权变更去哪里办理可以协议变更去公证处公证(公证非必须),也可以请求法院裁决变更。1、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