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大家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

您都知道,醉驾是非常危险的,这不仅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尊重,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同时也是对法律的蔑视。醉驾情况下事故发生几率大大增加,我们应该做到酒后拒驾的行为。那么,一旦醉驾后,醉驾法庭自己陈述该怎么做呢?
   一、醉酒驾驶在法庭上如何做认罪悔罪陈述
  参考如下: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糊涂走上了犯罪道路,现在万分后悔。本人自愿认罪,接受法律的惩罚,恳请法院给我宽大处理,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本人保证认真接受教育、改造,不再做危害社会的事,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
   二、醉驾的处罚:
  醉驾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未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办理醉驾刑事案件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了8种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有逃逸情节、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mg/100ml、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载客的营运车、逃避或阻碍检查、曾因酒后驾车受过处罚、有超员超载超速或无驾驶资格、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等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等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造成一人以上重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酒驾、毒驾等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被判处刑罚的“酒驾”行为人除了人身自由要受到限制,造成交通事故的还要承担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包括被害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如果“酒驾”没有达到入刑的标准而又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人不但要承担上述内容的赔偿,还有可能需要面对受害方提出的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更多的财产损失赔偿要求。
  醉驾不仅危害社会,也会影响自己的前途,最严重就是会夺走你的生命,整个家庭的幸福。所以请您务必不要酒后驾车,深入贯彻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一旦醉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委托合同的终止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履行,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应有以下两种:  一、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


·可以对未成年人死缓吗?
      虽然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是不能判处死刑的,但死缓并不是作为死刑中的一种情况,严格来说死缓应该是一种刑事处罚制定。那实践中,可以对未成年......


·杭州余杭区司法鉴定申办材料需要哪些?
      司法鉴定是指在刑事诉讼环节中专门的机构运用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其中就包括伤残鉴定,这是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判断的一种......


·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
      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一、当事人承认犯罪但证据不足会判决吗?仅仅有犯罪嫌疑人口供的,不能定罪,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案件证据,......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几年不取得驾照?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醉驾几年不取得驾照?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


·成立挪用资金罪可以缓刑吗
      成立挪用资金罪可以缓刑吗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


·民事诉讼法申请鉴定的方式?
      民事诉讼法申请鉴定的方式?《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如果对对方提交的证据存在疑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但是《民事诉讼法》并没有明确当事......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
      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一、不能履行合同是否构成违约?不能履行,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国企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
      国企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过去职工奖惩条例明确规定,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的,就可以开除,现在这个规定已经废止,改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原价转让股权要纳税吗
      要。股权转让需要交印花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如果原价转让是合理公允的价格,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故意作低,税务部门可以要求缴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