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

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一、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什么意思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是指该票据丧失票据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票据丧失及追索权。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二、应收票据的几种情况:
  ?1、赊销时,借:应收票据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款时,借: 贷:应收票据3、贴现时:(1)符合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借:财务费用,贷:应收票据;(2)不符合有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借: 财务费用,贷:短期借款。4、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的,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收补价),贷:应收票据银行存款(支补价) 实务中,为加快资金周转速度,公司通常将收到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取得现金,或者背书转让给供应商,以支付采购款。年报分析中发现,对于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部分上市公司予以终止确认。根据《票据法》,追索权是票据持有人的法定权利,即在承兑人不支付票据款项,持票人可以向任何票据背书转让人予以追索。因此,票据在背书或贴现后,其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很可能没有完全转移,在后续持票人追索时,还可能存在支付的义务。年报分析发现,绝大多数上市公司对已背书或贴现且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后,未在财务报表中补充披露终止确认的票据,未对票据被追索时可能存在的支付风险予以清晰说明。虽然说票据是我们申诉的有力证据,可是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使用,在终止确认后,票据就没有了法律效力。在赊账,收款,贴现时都可以要求开票据作为凭证。另外在上市公司中,一定要在财务报表中补充说明确认终止的票据,清理被追索的风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商机关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
      工商机关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一、工商机关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么?工商机关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在我国,行政强制执行的机关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根据我国......


·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了无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工作上的原因都可以算为是工伤,出现这种情况,受伤者就可以去相关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去索要......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办
      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办一、打官司被告不出庭怎么办如果被告已经签收法院传票的,被告缺席不影响法院审理,可以缺席判决。被告不签收传票或者被......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
      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一、老人写好房产遗嘱怎么公证?1、申请与受理。(1)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


·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
      就犯罪主体来说,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两种。个人犯罪,从字面上看,犯罪主体就是一个人;而单位犯罪则是公司或者企业一个单位所犯下的罪。对于单位犯罪......


·青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先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经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一般情况的判定是孩子随一方生活,另一方负责定期支付抚......


·现行刑法对组织会道门致人死亡罪既遂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一)、组织、利用会道门、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处罚根据刑法第300条第2款的规定,犯本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医疗纠纷应急处理流程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医院多多少少都会与患者产生医疗纠纷。因为医院是您都不想去的地方,来到医院一般是噩......


·夫妻双方离婚后有探望权吗?
      夫妻双方离婚时,应该对一系列问题进行协商解决,比如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在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之后,没有孩子抚养......


·涉嫌故意伤害可以私了么
      涉嫌故意伤害可以私了么故意伤害轻伤及以下的情况可以私了,故意伤害达到重伤结果的,就民事赔偿部分可以达成协议,但就刑事部分不能进行私了,司法机......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如今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企业的公司经营状况也同样如此,在企业的经营中一旦出现了重大事情需要做决定时,就需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