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

就犯罪主体来说,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两种。个人犯罪,从字面上看,犯罪主体就是一个人;而单位犯罪则是公司或者企业一个单位所犯下的罪。对于单位犯罪就要接受一定的处罚。为了不犯法,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作为公司和企业该如何避免?界定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犯罪相背离。此外它强调的单位犯罪以非法利益为要件,无疑又缩小了概念的内涵。因此,在八届大五次会议审议的时候,由于其局限性而被否决。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此观点克服了以上观点的不足,明确地把过失犯罪纳入其中,这与刑法之规定是一致的,同时也不限于以非法利益为要件,准确地揭示了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单位犯罪具有法定性,如果刑法没有规定单位可以犯某种罪,即使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行为与法律规定犯罪行为相符,也不能给该公司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定这种罪。特征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999年6月25日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一般而言,单位犯罪是有法定性的。而非单位犯罪情形主要看:犯罪主体是否是单位,单位是否支配个人意志,单位负责人是否构成犯罪倾向等等。而对于犯罪单位的处罚一般采取两罚制,罚刑和罚金。想要获取更多法律方面的知识,可进入本站网查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
      父母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是孩子的生活来源的一大部分,当子女抚养费不够时,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吗,在法律上有此规定吗,起诉变更抚养费的条件有哪些呢......


·商标续展是否自己能办理
      商标续展是否自己能办理一、商标续展是否自己能办理商标续展办理的时间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商标祖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


·很多辽宁的司机之所以会以身试法选择醉驾,大部分还是因为对醉驾
      很多辽宁的司机之所以会以身试法选择醉驾,大部分还是因为对醉驾处罚的严厉性没有太深刻的理解,为了给许多对醉驾处罚不以为然的司机敲响警钟从而尽可......


·重婚原妻子申请婚姻无效可以吗?
      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后,就建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在结婚的时候不告诉对方已婚的事实,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


·结婚买房写谁的名字比较好?
      不知从何时开始,中国的年轻人结婚前一定要有房,但是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买房越来越难难,所以最后的房子大多数都有家中老人的支持。四个老人加两个......


·逃税与漏税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逃税与漏税的根本区别是什么?是否故意不交税是逃税与漏税的根本区别,它们的具体区别如下:1、主观方面不同逃税是出于故意,而漏税是过失行为。逃税行......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 补贴发给谁?
      高标准农田每亩最多补1500元补贴发给谁?一、高标准农田补贴发给谁?高标准基本农田是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债务承担的基本理论和《民法典》关于债务承担的有关规定,债务承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


·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
      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含税与不含税有区别吗?有区别。含税价是指商品报价中包含了税收(一台电脑含税报价7280元,包括......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根据我国国土资源,我们可以了解到,什么是征地?什么是补偿?以及各地区对于征地的要求等等。而本文涉及到的......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
      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怎么开具?1、亲属关系证明继承用应当到当地的户籍部门来进行开具。证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主要目的是自己能够继承到财产,所以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