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分立 简单的说就是开设分公司,为公司的发展注入新的血液和活力。公司分立的要求是十分严格的,必须要严格规定的要求提供必备的材料,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公司的分立。只有严格的程序才能确保公司分立顺利和成功。下面,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公司分立内容。
  
  
  一、什么是公司分立
  
  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分立是和公司合并相反的行为,它是指原有的一个公司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分立时,其财产应作相应的分割。
  
  二、公司分立的流程
  
  公司分立可以采取派生分离和新设分立两种形式。
  
  公司需分立的,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义务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一)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是指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出去另设一个或若干个新的公司,原公司存续。另设的新公司应办理开业登记,存续的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
  
  1、分立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议决定(主要写明: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新一届股东会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人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2、派生新设立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公司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出几个分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分立后存续公司原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二)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是指公司将全部资产分别划归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
  
  1、新设公司办理开业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和其他开业登记材料。
  
  (2)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和原公司股东会(或所有者)同意分立的决议(主要写明分立为哪个公司、分立的主要内容)。
  
  (3)刊有原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原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印章)。
  
  2、分立解散公司(即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会同意分立和注销决议(主要内容是因公司分立同意注销)。
  
  (3)分立各方签订的分立协议。
  
  (4)刊有原公司分立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5)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公司章程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公司公章。
  
  (7)其他应提交的文件。
  
  我们已经作了介绍。公司分立可以说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在支持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分立是否合理和严格,不仅是公司管理的要求,同时也是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公司要进行公司分立,必须按照规定和要求来,这也是保障公司利益的根本要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未办理收养登记是否有继承权?
       刘某某同其丈夫马某某15年未曾生育,两人便收养了刚刚出生几天的小马成为养子。当时,两人并不了解国家关于收养的登记制度,故未办理收养登......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
      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名下离婚怎么分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


·版权登记申请?
      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一、版权登记申请有哪些好处自然人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期为五......


·土地使用证划拨转出让的区别是什么
      各地的政府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将土地使用权通过划拨的方式发放给有关单位或者公民个人的,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多半是用来发展公共建设,或者国家要修......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是怎样的公司法股东会决议人数的规定:1、首次股东会《公司法》第三十九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进行非法集资可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而私自向大众筹集资金的行为,刑法中一般定义为集资诈骗罪。那么进行非法集资可判死刑吗?根据刑法规定,犯罪嫌......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在建筑工程当中,屋面工程是必不可少,同时又是最为重要的。如果屋面工程质量出现什么问题的话,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工......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有哪些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


·一、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包括哪些?
      一、有权申请婚姻无效的基层组织包括哪些?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为由......


·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
      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什么?融资时扩大注册资本的要求是满足增加资本的条件,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


·诈骗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诈骗多少钱构成犯罪
      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从这个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