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期限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期限一、行政复议的时限规定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相关行政复议机构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受理的,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即为受理之日。相关行政复议机关应自受理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特殊情况下,经相关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30日。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期限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二)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三)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四)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五)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六)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需要几天
  《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六十日内依法处理。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期限的内容我们已经介绍,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目的就是政府虚心请教的过程,是群众为政府把关和要求的过程,同时也意味着接受群众的监督。信息公开的行为复议可以促进信息公开向更高的标准和要求看齐,提升政府为民服务的水平,拉近政府与百姓之间的距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哪些是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
      哪些是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三:一是配偶一方死亡。二是离婚。三是宣告婚姻被撤销。其中死亡分为: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1、......


·与精神病结婚在离婚时可以协议离婚吗?
      与精神病结婚在离婚时可以协议离婚吗?精神病患者不能“协议”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是一种身份关系,因此一般说来,对于婚姻关系中实体性的权......


·自然人偷税漏税500万的处罚是什么?
      自然人偷税漏税500万的处罚是什么一、自然人偷税漏税500万的处罚是什么?刑法中自然人偷税漏税500万的处罚一般是处三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要根......


·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一、签订合同的条件具体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


·我国的房价就是一个传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房价的上涨出乎所有人的
      我国的房价就是一个传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房价的上涨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如今房价已经高到很多人根本买不起房子,特别是生活在一线城市的工作者来说经济......


·一、老人去世子女继承养老金是在哪里办理?
      一、老人去世子女继承养老金是在哪里办理?继承养老金到社保机构办理即可,办理流程是:一)申请亡者最后1个缴费单位携以下材料至所在社保经办机构......


·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一、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由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网站注册域名备案收费吗
      网站注册域名备案收费吗?为了预防有人在网上进行违法活动,国家要求互联网上的网站域名必须经过备案才能使用,未备案而投入使用的域名将会承担违反法......


·演员肖像使用权的期限如何确定?
      演员肖像使用权的期限如何确定?肖像使用权的使用时间如果没有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没有年限的限制,如果有的话就按照约定的时间作为限制。很多摄影师为......


·二手房合同订立有什么要注意的
      在实践中,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不违反法律的规定,那它就是有效的,这就意味着它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去做,否则就要承担......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应支付到什么时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