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债券包括普通债券还有什么债券

公司债券包括普通债券还有什么债券 一、按是否记名
  1、记名公司债券,即在券面上登记持有人姓名,支取本息要凭印鉴领取,转让时必须背书并到债券发行公司登记的公司债券。
  2、不记名公司债券,即券面上不需载明持有人姓名,还本付息及流通转让仅以债券为凭,不需登记。
   二、按分配利润
  1、参加公司债券,指除了可按预先约定获得利息收入外,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参加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司债券。
  2、非参加公司债券,指持有人只能按照事先约定的利率获得利息的公司债券。
   三、按是否可提前赎回
  1、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即发行者司在债券到期前购回其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债券。
  2、不可提前赎问公司债券,即只能一次到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
   四、按发行目
  1、普通公司债券,即以固定利率、固定期限为特征的公司债券。这是公司债券的主要形式,目的在于为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提供资金来源。
  2、改组公司债券、是为清理公司债务而发行的债券,也称为以新换旧债券。
  3、利息公司债券,也称为调整公司债券,是指面临债务信用危机的公司经债权人同意而发行的较低利率的新债券,用以换回原来发行的较高利率债券。
  4、延期公司债券,指公司在已发行债券到期无力支付,又不能发新债还旧债的情况下,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延长偿还期限的公司债券。
   五、按有无选择权
  1、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指在一些公司债券的发行中,发行人给予持有人一定的选择权,如可转换公司债券(附有可转换为普通股的选择权)、有认股权证的公司债券和可退还公司债券(附有持有人在债券到期前可将其回售给发行人的选择权)。
  2、未附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即债券发行人未给予持有人上述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综上所述,公司债券包括普通债券,除此之外根据其分类的不同,还有记名债券、利息债权等多种类型的公司债券,但最为常见的还是普通债券。各位投资者可在投资前对各类型的公司债券做相关了解,并调查清楚其具体的购买方式。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是怎样
      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是怎样一、公路工程施工资质是怎样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承包工程范围:特级企业:可承担......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
      客户拖欠货款,如何向法院起诉?一、诉讼时效拖欠货款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已注明履行清偿货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从注明清偿货款日期之日起算。......


·重大行政处罚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
      重大行政处罚制度的规定是怎样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违法行为,但是不触及到刑事法律的,通常情况下都会使用行政法律来进行处罚,这也就......


·一、老师与学校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一、老师与学校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哪些?老师与学校劳动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


·物业能否擅自将地面停车位对外出租给非业主
      该情形涉及物业共用部分处分权的问题,焦点在于物业公司能否有权将地面停车位(或者其他业主共有区域)出租经营。若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将......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
      按照法律规定什么情况重婚?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包括两种行为:1、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
      一、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怎么确定?未参保的工伤认定的管辖地:由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时生产经营地所属区、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对于尚未......


·女性在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女性在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女性在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怎么办?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


·强制指定辩护的情况是哪些
      强制指定辩护的情况是哪些一、强制指定辩护的情况是哪些?1、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限制行为能力人;3、......


·一、结婚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吗?
      一、结婚后彩礼是属于女方的吗?结婚后的彩礼不一定属于女方。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事项?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载明哪些事项?我们都知道的刑法处罚,就是行为人所做的行为触及到了刑法底线或者说是,违反了刑法的规定,所以需要对行为人给予一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