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单能后补吗?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单是对交通事故中双方的责任认定的依据,在事故发生之后,会涉及到保险的赔偿,保险公司会要求当事人出示这个单据,但经常会发生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双方因为没有选择报警而导致保险不能报销。那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单能后补吗?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单能后补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因此,只要你提供相关证据(如:事故当时照片,保险公司的勘察记录,最好是拉着保险公司的人一起去帮你证明),这样交警就会采信,这样就可以补开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了。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二)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当事人一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机动车一方负事故主要责任。
  (三)同等责任
  因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导致交通事故的,其行为在事故中作用相当的,负同等责任。当事人双方具有以下行为的负同等责任:
  1、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且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基本相当的;
  2、发生交通事故后各方当事人均未立即停车,未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各方均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四)不确定责任
  对交通事故无法查证事故事实的责任认定的,公安交管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但对事故责任不作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单能后补吗,答案是肯定的,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双方应保留好发生交通事故时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的图片等等,最好可以有保险公司的证明,以方便交警确认事实开具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单。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等区分,保险对交通事故中的损失进行赔付,也会参考交警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实施细则我国目前没有关于《刑法实施细则》的法条,只有发布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下面是具体内容:《刑法修正案(十一)......


·有哪些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


·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条件是什么
      一、企业拥有的土地使用权的出资条件是什么用于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只能是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而不能是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在中国,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分......


·我国法律规定拘役是什么罪?
      拘役是一种较轻的刑罚,旨在限制危害性较低的犯罪分子。可是,在现实中,有很多人对拘役的特征问题比较疑惑。那么,我国法律规定拘役是什么罪?为此,......


·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哪些?
      公益诉讼的主体是哪些?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如果当事人的民事行为侵犯了全体社会人的利益,有关社会组织可以代表全社会向当事人提出公益诉讼,人民法院应......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
      如何写债权债务转移函?双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后,自然成为了债权人和债务人。如果一方不想履行义务,放弃享有权利,可以通过签署债权债务转移函的形式......


·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吗?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吗?犯罪嫌疑人在被批捕后能免于起诉,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后依法做出的处理结果之一,其性质是人民检......


·租店面房东反悔违约要赔偿什么房东违约的
      租店面房东反悔违约要赔偿什么房东违约的,租房人首先可以根据双方之间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约定来主张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因房东违约造成租房人造成的实......


·公务员行政不作为与作为错误受到的处罚是什么
      公务员行政不作为与作为错误受到的处罚是什么公务员行政不作为与作为错误受到的处罚没有明确的规定。《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


·审查逮捕时间及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审查逮捕时间及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审查逮捕的时间是7天,计算方法是从人民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捕书以后开始计算。按照《刑事诉讼法》的......


·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
      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您生来都是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如果在平时生活的过程当中没有办法跟上这个时代发展的步伐,肯定是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