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二、酒驾和醉驾处罚新规定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杞县派出所副所长醉驾该怎样进行处罚,这类人会受到相应的政府的处罚外,还会受到我国的相关交通法律的处罚。对这类人的违法行为,我国会处以相应的罚款和相应的拘留,如造成重大人员伤害的,我国的政府还应积极的醉酒这类驾驶者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
      土地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在正常情况下,双方都应该按照合同当中的条款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但是某些情况下,可能因为双方对合同当中的某一条款的表......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影响因素有哪些?针对即使工人按照要求施工,工程完工后按照要求进行验收,但是依旧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情形,与工程相关的各方都对建筑......


·商标侵权的责任有哪些,侵犯商标有什么责任
      商标侵权的责任有哪些,侵犯商标有什么责任一、商标侵权的责任有哪些(一)商标侵权的民事责任商标侵权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依民法及商标法......


·涉嫌诈骗多少钱?
      涉嫌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一、诈骗多少钱可以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持刀抢劫致伤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般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照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公司法人财产权体现在哪些方面?
      尽管法人的说法上面有一个人字,但是这不是普通的自然人,而是一种组织,像公司、政府就是最常见的法人。公司作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包括注册资本、投......


·商标到期续展大约多久?
      商标到期续展大约多久?(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所在地区有......


·抓到诈骗的还需要去法院起诉吗
      不需要。诈骗案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诈骗案件属于刑事公诉案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诈骗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管辖。如不能构成刑事立案条件,可以向法院提起......


·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
      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居间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一、钢材居间合同签约注意事项?1、居间合同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在签订居间......


·养子女等不是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养子女等不是亲生子女的继承权是怎样的?1、按照法定继承来说,养子女等不是亲生子女的继承权与亲生子女是一样的,因为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


·侵犯名誉权的具体行为是什么
      侵犯名誉权的具体行为是什么(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