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河北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现在国家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也比较大,在河北省廊坊市工作的大部分人们,都享受到五险一金的待遇。五险一金是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统称,目前河北省各个城市缴纳的比例都有所不同。那么河北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下面我们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具体讲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河北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市人民政府审批确定后公布。目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10%,在企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为8-12%。
  二、廊坊市对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何规定?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新录用和新调入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计算月缴存额的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上不得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三、五险一金的基数是否是工资总额?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有的企业在发放时有基本工资,有相关一些补贴,但有的企业在缴纳时,只是基本工资,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具体比例要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咨询。各地缴纳比例不一样。
  综上所述,因为企业之间是有效益上的差别的,所以说哪怕是在同一个城市,河北廊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也没有统一标准。不同的企业缴纳比例是不一样的,但是有一点是一致的,就是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都是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和各项补贴。相对来说,事业单位和国企缴纳的比例会高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受到的损害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作业过程中受到的损害,它可能包含有身体上各式各样的损害,其间比较严重和常见的就是骨折。所谓“伤筋动骨一百天”,骨折后劳动者要......


·民法的溯及力是否溯及以往?
      民法的溯及力是否溯及以往?原则上民法不溯及既往,但具体看法律规定,如《民法典》中对新法的溯及力做出了明确规定,或出台司法解释对溯及力做出了具......


·一般遗嘱公证要怎么领取?
      遗嘱公证要怎么领取?(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三)对财产和其......


·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问题接踵而来。我国每个省份都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制定了相关赔偿标准。那么内蒙古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有......


·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 无证售房属于欺诈吗
      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无证售房属于欺诈吗一、哪些属于商品房欺诈什么行为是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欺诈的法律构成要件来认定。传统民......


·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后何时能领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一直是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在劳动合同解除后,怎么结算工资呢?涉及到工资方面的内容......


·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一、刑事诉讼中中止审理的情形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辞退还需要补偿吗
      员工到退休年龄了辞退还需要补偿吗辞退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实际上并不属于辞退,因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那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


·最近疫情可以申请信用卡延期偿还吗
      最近疫情可以申请信用卡延期偿还吗?疫情期间可以申请信用卡延期偿还。《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


·起诉追加抚养费被驳回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权是在离婚中首要的问题,在诉讼离婚中,如果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能解决是不能判决离婚的。离婚后没有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是完全没有抚养责任......


·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
      刑事拘留批捕后怎么办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