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商铺出租的过程当中,受租方肯定是只有双方签订的商铺承租合同的。至于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话,一般是房东依法办理的证件。对于土地使用证的所有者来说,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将来所体现出来的作用就是非常关键的。因为本身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就是非常重要的证件。那么,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呢?
  一、商铺有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
  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二、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土地使用者应按照以程序办理:(一)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三)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四)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五)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土地使用证可以有效的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就比如说商铺如果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在拆迁的过程当中,就可以得到国家发放的补偿金。另外只有在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商铺才可以合法的对外进行出租的,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商铺对外出租,存在很多法律风险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鹿城镇、东瓜镇,平均补偿标准:75783元/亩......


·对于抚养权没登记离婚小孩可以法院判吗?
      对于抚养权没登记离婚小孩可以法院判吗?不可以,抚养权判决建立在夫妻离婚的基础上。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什么是飞机延误保险呢?
      什么是飞机延误保险呢?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坐飞机出门旅行。而由于各种原因,飞机延误的情况非常普遍。有些情况下,飞机可以......


·刑事案件中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案件中公诉和自诉的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


·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
      轻微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


·在我国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
      在日常生活当中,尽管说工伤鉴定的结果对劳动者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但是工伤鉴定的结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有的时候当拿到工伤鉴定的结果不满意的话,......


·无证驾驶刑事处罚标准2023
      无证驾驶刑事处罚标准是什么无证驾驶目前在我国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对于无证驾驶行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到刑事处罚的。当然,......


·根据醉驾的相关处罚规定
      根据醉驾的相关处罚规定,满足一定的情况下是要吊销驾照的,但是吊销之后并不是永远也不能申请了,根据相应的具体情况的规定,在规定的时间之内还是可......


·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
      房屋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首先,商品房认购书,是指房屋买卖双方在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前所签订的文书,约定将来订立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


·醉酒驾驶撞死人判什么刑?
      醉酒驾驶撞死人,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刑法》......


·迟到一次罚款500元合法吗?
      劳动者迟到早退属于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者存在不按时上下班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权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管理,以维护用人单位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用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