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此时作为用人单位应该积极的申报工伤,确定属于工伤范畴之后,还要尽快的让员工做工伤鉴定,之后才能据此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那一般员工怎么鉴定工伤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1、什么是工伤鉴定?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所谓“伤残”,是指遭受上述伤害或职业病之后,虽经医治疗养,仍不能完全复原,以致身体或智力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包括五官、肢体缺损和智力丧失两大类。伤残表现为永久的,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遭受工伤的员工主张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工伤鉴定、赔偿三个阶段,其中工伤鉴定又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2、员工怎么鉴定工伤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一般为:1)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2)因工伤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而申请的等级评定或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3)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4)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受伤人员可以获得相应补偿。在对工伤事故进行处理的过中,工伤认定、工伤鉴定都是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如果没有进行工伤鉴定,不能确定给员工造成的损害情况,那么对最后的工伤赔偿也是会造成影响的。至于员工怎么鉴定工伤,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若你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
      企业改制遗留问题法院受理吗,企业改制有哪些问题?在我国可以说法院是解决问题的最后一个途径,所以对于法院受理的案件的范围也被很多的人进行了无限......


·二度烫伤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期间出现安全问题导致我们身体受到伤害的话,是可以要求企业进行工伤赔偿的,如果有购买工伤保险的话,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对此进行赔付,但是当前很......


·2023年最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发生工伤后,人们一般先要进行工伤认定,之后进行工伤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标准作为工伤处理中较为重要的部分,一直都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可是现实......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怎样撤销离婚起诉状
      当事人若是原告当事人,收到法院传票之后想撤诉,需要当事人到起诉的法院提出申请,需要取得法院的裁定是否准予撤诉。还有个方法是,原告当事人可以不......


·商标核准续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
      商标核准续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一、商标核准续展后的有效期是多久?核准续展之后的有效期限是10年,自核准续展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2023有哪些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一)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


·办理协议离婚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据调查来看,生活中办理协议离婚的夫妻还是很多的,一般只有在离婚方面无法达成一致的,才会诉讼离婚。当然有的人确实不符合协议离婚的条件,因而只能......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
      最新工伤人员退休后待遇有哪些?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一、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银行贷款合同的,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


·在国庆放假加班工资计算
      国庆放假加班工资计算国庆节放假,由法定节假日和调休日组成,加班工资计算如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


·违法限制高消费令的处罚是什么
      违法限制高消费令的处罚是什么?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法律后果一般是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话会被判刑。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