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何认定过失重伤罪?

在不小心的情况下,要是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了损害,并且最终的损害结果鉴定为重伤的话,此时行为人构成了过失重伤罪,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过在此之前需要先认定过失重伤罪。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应该如何认定过失重伤罪。
  
  一、如何认定过失重伤罪?
  
  (一)过失重伤与意外事件致人重伤的区别
  关键在于行为人对重伤的结果是否能够预见、应否预见。如果能够预见,则涉嫌犯罪;不能够预见的,则是意外事件,不是犯罪。行为人能否预见,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实际认识能力和行为时的情况分析。
  (二)本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实践中,有人往往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定为过失伤害致死,尤其是对于因过失当场致人重伤,但由于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的案件,更容易被认定为“过失重伤(致死)罪”。这种做法于法无据,也不符合犯罪原理。“过失伤害致人死亡”,实质上就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无非是在这种案件中,行为人对他人重伤、死亡的结果都是存在过失。过失致人重伤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在于过失行为最终引起的结果是重伤还是死亡。因此,是重伤的定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死亡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三)本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如果行为人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导致了他人重伤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二、过失重伤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在分析了上文的内容后,您应该比较清楚认定过失重伤罪是怎么进行的吧。此时可以对比过失重伤罪与其他犯罪之间的区别,同时也可以从此罪的构成特征入手,看看符合什么情形的可能被认定构成过失重伤罪。至于构成此罪的处罚,你可以到我们网站咨询张家口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合法的公民对于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近年来时有发生。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协......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申请退房有哪些注意事项1、购房者违约,开发商可以选择是否要行使合同解除权。《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是开发商,......


·公司员工借款单怎么写?
      公司员工在采购办公用品的时候,如果金额较大,可以向公司借款,等采购商品发票开具后,再向公司报销抵账。员工借钱,要写一份借款单,如果金额较大的......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是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是什么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


·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股权转让的所得税的相关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税务机关、纳......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不到期出租人强行解除合同怎么办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有违约条款的,主张终止不到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系违约方,要依据房......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
      随着生活水平日益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家庭购买了汽车,车辆的增多,密度的加大,对交通道路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今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关于内蒙古......


·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
      一、贷款人怎样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


·嫁出去的女儿有继承权吗
      嫁出去的女儿可以继承父母遗产;继承权男女是平等。《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


·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当今社会,在参加工作以后,很多人会因为实际的原因不得不办理离职。自己在办理离职以后,按照规定,到期后就可以离职。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


·医疗事故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什么地方解决一、医疗事故是什么地方解决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过要注意,当事人既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