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员工未转正可以随时辞职吗?理论上是不可以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二、试用期辞职不给工资怎么办?劳动者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违法,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求助,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只有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用人单位均须按出勤支付工资报酬。对于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试用期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实际上,能在试用期阶段就发现自己可能不适合当前的工作岗位,这对员工来说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可是试用期辞职的话,也要考虑到工资的结算以及其他很多问题,所以,即使是在试用期,对于辞职的这件事情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及公司的规定操作。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监护人变更协议怎么写?
      监护人变更协议怎么写?一、监护人变更协议怎么写?变更子女监护权协议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


·对于非法集资国家如何处置?
      国家日渐强大和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幸福感也愈加强盛,当然,潮涨潮落,万事万物有利的一面也有弊的一面。随着各项科技、文化的兴盛,犯罪......


·期房能做网签备案吗?
      期房能做网签备案吗?可以做的;1、网签时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


·警察打人犯法吗 警察打人会构成犯罪吗
      一、警察打人犯法吗1、警察如果在普通地方殴打公民,是犯法的,有可能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


·取保候审需要哪些资料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3、取保候审申请书。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


·现在在社会随处可见大量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一般都是承包方在做
      现在在社会随处可见大量的工程建设,工程建设一般都是承包方在做,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的标的是非常大。所以这方面的法律是否多的,......


·离婚财产有孩子的份吗?
      离婚更多的时候不是解决自身情感问题,而是在双方财产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之上,很多时候在这两方面问题解决上会产生不少纠纷,而在分财产时孩子......


·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能否免除处罚
      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能否免除处罚一、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能否免除处罚?强奸过程中来月经犯罪中止可能会被免除处罚。依据《刑法》的规......


·一、一般司机醉驾结案要多久?
      一、一般司机醉驾结案要多久?醉驾案件算是最简单的刑事案件,绝大多数但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是20天,就是必须在20天之内宣判、结案。《刑......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借贷介绍人承担法律责任吗一般情况下,为了避免遭受经济损失,人们只愿意将钱借给比较熟识的亲朋好友,而不愿意借给陌生人或者是不熟悉的人,因此,有......


·房屋转租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房屋转租并不是不可以,但建议当事人最好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而房屋转租的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那究竟房屋转租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