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如今人们一谈及驾驶证,就会想到驾照扣分。驾照扣分的原因即发生

如今人们一谈及驾驶证,就会想到驾照扣分。驾照扣分的原因即发生了交通事故或者违反了交通规则。但是人们往往是被扣了分数后才知道的所以然。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扣分有哪些内容?下文是关于交通事故责任扣分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交通事故扣分的基本含义
  
  1、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扣分要根据驾驶人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和是否有违章行为来确定。如果驾驶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是不扣分的。如果驾驶证在事故发生中有明显的交通违章行为,并承担事故责任,则肯定要扣分,甚至吊销驾照,遭遇禁驾。
  
  2、在交通事故中有责任,说明他一定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事故时,交通违法行为一定要处理。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没有任何责任,就没有违法行为,不要处理,就不存在违法记分了。但是,交通违法行为不全是有记分的,比如违停不记分,超速就要记分,主要看是什么样的违法行为。
  
  二、交通事故扣分的项目
  
  1、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6)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8)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9)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以及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10)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1)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2、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1)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3)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5)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
  
  (6)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7)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8)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
  
  (9)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
  
  (11)驾驶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13)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14)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
  
  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2)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3)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5)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7)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8)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 标线指示的;
  
  (9)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10)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1)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4、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1)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2)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3)驾驶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5)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6)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或者不按照规定对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7)驾驶校车运载学生,不按照规定放置校车标牌、开启校车标志灯,或者不按照已经核确定的线路行驶的;
  
  (8)校车上下学生,不按照规定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的;
  
  (9)校车未运载学生上道路行驶,使用校车标牌、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的;
  
  (10)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11)在校车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或者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的。
  
  5、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1)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2)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3)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以上就是交通事故责任扣分的主要内容,虽然交通事故处分严厉且扣分分值大,许多人在违规的时候心中皆有抱怨,但这也是为了人民的生命安全着想。我们希望您能够对此予以重视,在正确了解了交通事故扣分项目之后,能够防范于未然,这也是对他人的尊重。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
      民事诉讼需要多少钱一、案件受理费包括:(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交通事故判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交通事故虽然频发,但大多是意外,如果驾驶者是无意的,肇事后又勇于承担责任,法律自然会酌情处理,但事故造成了人身伤害,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只能......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
      一、通讯行业劳动合同必须要有哪些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


·故意伤害致轻伤二级怎么判刑呢
      刑事案件中,轻伤害没有区分几级。故意伤害构成轻伤,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民事赔偿方面已经达成协议,且能够取得被害人谅解......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
      保管合同是诺成合同吗?一、诺成合同的定义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即一旦缔约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即告......


·婚外情被打可以报警吗
      婚外情被打可以报警。报警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一、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
      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一、刑事拘留请律师多少钱?刑事拘留请律师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不同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收费标准也不尽相同。所以,因家......


·重庆监视居住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重庆监视居住律师费标准是什么一、重庆监视居住律师费标准是什么(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
      变更合同主体的情形和变更后的效力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已经改变的现象,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告诉才处理能不能公诉?
      告诉才处理能不能公诉?不能公诉,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


·二手房审税流程主要是什么?
      二手房审税流程主要是什么?一、核价、上家审税、下家税务申报地点:交易中心二楼,首先取号,咨询台会同时发三个号,分别为核价窗口、上家审税窗口、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