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二手房审税流程主要是什么?

二手房审税流程主要是什么?
  
  一、核价、上家审税、下家税务申报
  
  地点:交易中心二楼,首先取号,咨询台会同时发三个号,分别为核价窗口、上家审税窗口、下家审税窗口用。可同一天完成。
  
  1、核价:
  
  买卖双方中,各自任意一人到场。验房产证原件、买卖合同原件、到场人身份证原件,验后返回,窗口不收走任何材料。窗口会出具二份打印出的核价单,买卖双方分别签字,一份由卖方留存,一份由买方留存,各自办理审税之用。
  
  2、上家审税
  
  核价完毕,上家先审税,需填营业税申报表(1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2份,一份为转让表,一份为申报表,申报表卖方有几人则分别填几份)。所有卖方人员必须亲自到场签字,需提供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一个窗口提交材料完毕,到另一个窗口等待审核结果。审税后按审核结果缴税,当天可缴。窗口会提供售房发票。
  
  上家审税时,不需要下家出面。
  
  3、下家税务申报
  
  下家至西厅审税,提供相关材料。下家审税时,不需要上家出面。
  
  下家审税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窗口接收材料完毕后,会提供《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
  
  二、房屋状况查询
  
  下家持《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至一楼进行原有住房信息查询。上家无需到场。需于一楼咨询台取号。
  
  提供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后等五个工作日取查询结果。
  
  三、下家审税
  
  持原有住房信息的查询结果,交到二楼,等候下家审税结果。需10个工作日。上家无需到场。
  
  四、产权过户
  
  下家审税结果出来后,先取契税缴纳单据,缴纳契税,再凭缴过费的契税单据取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房产税认定通知书(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税务部门缴纳房产税,产权过户之时无需缴纳)。上、下家可于同日同时办理产权过户。契税需用银行卡缴纳。
  
  过户交付的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窗口打印出签字)、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委托书原件(如有)、房地产权证、买卖合同原件、《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如以前未购过房,则房屋套数均填“0”,中介需盖章)、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原件)、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原件)、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原件)、买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婚姻证明或单身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社保单原件(非上海户籍)。
  
  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
  
  五、领取产证
  
  20日后,下家凭收件收据领取产权证。上家无需到场。下家亦可委托他人代领,手写委托书即可。
  
  对于房屋买卖的审税流程,买卖双方自己都没有任何的选择权的,只能是到了税务部门以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一步步进行。肯定在没有完成审税之前,二手房的房产证也是无法完成过户的。在审税完成以后,还要按照审核的结果依法缴纳二手房买卖的税费,审税也需要一定时日才能完成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


·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担保合同的效力及后果
      1.对于在《九民会纪要》发布之前签订的担保合同,债权人虽应按照《公司法》第16条规定对相关公司担保决议进行形式审查,但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


·离婚协议无财产争议可以直接离婚吗?
      离婚协议无财产争议可以直接离婚吗?离婚协议书写明财产无争议可以直接进行签署。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签署离婚协议书就受到法律的保护。离婚协议是双......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陕西的地理位置优越,是交通枢纽中重要的一环,因此城市发展速度在近几年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同时国家为了推进城镇......


·刑诉法解释回避的相关条文有哪些?
      刑事回避是司法公正的“第一道防线”,是指在刑事案件的处理中,出于“自然正义”的原则,与该案有利害关系的人和机构,或者可能影响该案件公正处理的......


·我国对容留吸毒是如何处罚的
      在我国,如果是单纯的吸毒行为其实并不会触犯《刑法》,但如果是自己本身没有吸毒或者在吸毒的同时,又容留其他人在自己的场所内吸毒的话,则就会构成......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释义的内容是什么?由于农民法律意识薄弱,在土地承包方面经常引发纠纷。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我国制......


·法律规定销售假药怎么处罚金额
      销售假药怎么处罚金额一、《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


·什么是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
      什么是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一、什么是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行为是说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认真履行职......


·四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案件应该怎样办理
      四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案件应该怎样办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