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假日加班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吗?

假日加班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吗?假日加班工资包括不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是额外支付的两条线路。加班工资按照周末两倍法定节假日三倍标准进行。加班工资是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二、劳动法规定的加班费计算基数1、如果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现在人们工作的非常的繁忙,但是很多的法律比如说劳动法,包括公务员法都明确的规定了加班必须要进行,一定加班工资的发放,当然加班工资具体的发放金额问题的话也是非常的明确的,并不包括基本工资,但是是基本工资的倍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拘役和管制可以不逮捕吗
      要看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可以不逮捕。拘役和管制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而逮捕是一种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拘役执行条件是在对犯罪嫌疑......


·回迁安置房交房条件标准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用地资源紧缺
      回迁安置房交房条件标准是怎样的由于我国用地资源紧缺,很多时候国家需要强制性征用土地。但是为了维护公民的利益,国家如果对于公民的房屋占用后,是......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
      摩托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怎么规定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续签如何续签?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之后的处理方式,和劳动合同到期之后的处理方式一样,您可以选择续签,也可以选择不续签。那么,如果想要续签劳务派遣合同的话,劳务......


·司法鉴定的特殊程序包括哪些环节?
      当事人在参加民事诉讼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专业性问题,比如伤残等级鉴定,这时要通过司法鉴定来完成。司法鉴定是非常严谨的法律活动,有一定的操作......


·如何理解传闻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如何理解传闻证据属于间接证据在各类案件审理中,证据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证据的种类也不尽相同,有书面的、有语音的、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这些证......


·起诉离婚举证时间大概有过久?
      民事诉讼的胜诉与否关键在于证据材料是否充分,如果在诉讼过程中能提供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材料当事人的诉讼目标也就能尽可能的实现,离婚诉讼案件自然也......


·信用卡诈骗诉讼时效如何规定?
      虽然我国法律对于信用卡诈骗有严厉的处罚措施,但是还是会有一些人无视法律的威严,抱有侥幸心理进行信用卡诈骗。我们在新闻上也可以看到,犯罪分子在......


·这个嫖娼未遂怎么处理呢?
      这个嫖娼未遂怎么处理呢?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的规定来说,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
      工伤认定后能不能提前退休工伤没有办理提前退休一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因公受伤,达到一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逐月享......


·浙江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浙江省抢夺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2014年6月5日山东省司法机关颁布《关于确定抢夺罪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抢夺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