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么判定隐名股东合法?

怎么判定隐名股东合法?公司实际投资人不愿意出资的原因有很多,判断其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主要应依据隐名出资的行为是否规避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隐名股东的产生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产生,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如隐名股东并不包含利用国家对下岗职工投资经营的优惠政策,约定用下岗职工的名义对公司出资的人。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对投资收益归属或者分配产生争议时,实际上属于普通的合同纠纷,在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之间,实际出资人的投资权益应当依双方合同确定并依法保护,人民法院应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投资收益的归属或者分配。隐名股东合同只能由隐名出资人与显名人两方组成。但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是数人。如数个隐名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显名营业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投资合同;或数个显名营业人作为一方共同地与一个隐名投资人订立一个隐名股东合同。二、隐名股东怎样变更为名义股东?隐名股东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股东,能否要求公司将自己变更为公司股东(即要求公司向自己签发出资证明书、将自己记载于股东名册及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等),应看实际情况。1、隐名股东身份无争议隐名股东身份无争议的,即显名股东对隐名股东的实际出资人身份无异议且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当然可以将隐名股东直接变更为公司股东,并记载于相关法律文件。2、隐名股东身份有争议隐名股东身份有争议的,即显名股东若不认可隐名股东的身份,则隐名股东可以将显名股东、公司及其他股东作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的股东资格。综上所述,隐名股东通过将股份交给他人代持,自己是实际出资人,法律上承认隐名股东地位,当然,判断隐名股东持股是否合法,关键看其是否违反法律强制规定,比如利用隐名身份抽逃资金等。作为隐名股东,要和名义股东签订代持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中违约责任是根据《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来认定的: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深圳新安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是怎样的
      深圳新安劳动争议仲裁的过程是怎样的一、深圳新安劳动争议仲裁过程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


·一、交通事故伤残持续误工时间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持续误工时间如何确定?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罪的区别是什么
      信用卡诈骗与盗窃罪都是以将他人的财产据为己有为目的,不同的是诈骗是通过欺诈的手段进行,而盗窃是通过密谋的手段进行,两者从客观上分析所采取实施......


·醉酒驾车属于危险驾驶罪
      醉酒驾车属于危险驾驶罪,处拘役,拘役最高是6个月。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


·公摊面积计算标准是什么?
      公摊面积计算标准是什么?第1步:计算分摊系数分摊系数=需要分摊的公用面积之和/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总建筑面积之和一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各户套内建......


·抚养费只给一半怎么办
      抚养费只给一半怎么办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


·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是什么?
      转让部分股权协议是什么?个人股权部分转让协议受让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
      一、离婚精神赔偿金多少钱?离婚精神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认定,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超过5万。1、......


·医疗器械赠与合同的范本
      医疗器械赠与合同的范本医疗器械赠与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赠与方):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


·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
      办理预售许可证具备什么条件符合《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