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毁坏财物罪3000元可以达到判刑吗

故意毁坏财物罪3000元可以达到判刑吗一般来说不够 只要你没其他情节 一般较大的标准是5000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二、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随着文化水平的普遍提高,国民的素质也普遍提高,毁坏财物的事情几乎都没有,毕竟现在是电子时代,哪里都会有电子监控,不管在哪里,都会被公安机关逮捕到案的。故意损害财物是道德败坏的一种,不管情节严重不严重,都会收到惩罚。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内主动离职扣工资怎么办?试用期内主动离职遇到单位扣工资此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对于在试用期的职员,由于并没有与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合同,故此其......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


·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
      劳务协议解除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___公司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经方提......


·最新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不正当手段倒卖车船票罪既遂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


·诉讼保全账户冻结金额超出标的额是否合法
      诉讼保全账户冻结金额超出标的额是否合法?不合法,财产保全金额不得明显超出诉讼标的金额,否则,当事人可以书面要求解除超额部分保全措施,法院应该及......


·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现在我们国家对于环境方面抓的非常严格,因为现在的环境污染已经非常的严重了。我们公民对于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是有着非常高的关注。对于环境方面我们国......


·肇事逃逸自首保险赔吗?
      肇事逃逸自首保险赔吗?肇事逃逸自首的情况下,只有交强险是可以赔付的,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相关法律并未将肇事逃逸归入保险公司......


·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
      一,合同附随义务转移是否可以可以,附随义务具有从属性。由于附随义务的存在价值主要是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更好的实现,所以,在合同关系中附随义务居......


·农民工工资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是应建立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长效机制。要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基础上,建立长效解决机制,开通农民工讨薪“直通车”,......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河北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交通事故赔偿是没有确定要赔偿多少钱的;主要结合受害者受伤的情况来进行处理。(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


·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司机可能会发现,自己就是在酒桌上少喝了一
      在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司机可能会发现,自己就是在酒桌上少喝了一点酒,精神意识是非常清楚的,但是在交警部门的测量下,仍然被认定为醉驾。这其中主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