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抢注商标宣告无效有什么后果?

抢注商标宣告无效有什么后果?抢注商标宣告无效就是对一件注册商标宣告权利失效。这种情况下相当于是被判了死刑,这对于商标权利人来说是杀伤力十分巨大的。面对商标被无效的危险,必须积极应对、尽全力挽回!得先了解商标宣告无效的机制如何,产生原因在哪,在今后的商标使用过程中从源头扼杀住商标被宣告无效的可能。二、商标宣告无效有哪些情况?(一)、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可以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或者由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这种情况就要从商标注册之初就熟悉相关法律要求,通过合法正规手段获得商标权,从而避免商标被无效。那么,如果注册商标被误伤了该怎么办?如果是被商标局宣告无效的,商标权权利人就要赶在收到通知后的十五天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商标无效宣告复审,然后由商评委做出公正判断,如果还是做出商标的宣告无效决定的。最后的机会就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商标本来就是被商评委宣告无效的,那就在收到商评委的限期答辩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搜集资料证据证明,进行商标无效宣告答辩,同样的如果还是做出商标的宣告无效决定的,可以在三十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驰名商标进行恶意抢注的不受5年时间限制),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首先就是在商标注册之初不要走捷径傍名牌、山寨或抢注知名品牌商标,而是坚信自己设计商标、自己注册商标,通过自己的使用让商标知名、增值。如果真遇到这种情况了,首先是按商评委的通知要求做限期答辩,其次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对商标宣告无效危机最好由熟悉法律法规和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士来处理,如果您的商标正面临着这样的危机,欢迎来电咨询7号网资深商标代理人。综上所述,抢注商标被宣告无效时应积极寻找无效的原因,找到被判定无效的主要原因,分清不同情况,并针对相关情况作出对应措施,否则,一旦被宣告无效,这对商标权利人来说,莫不是一大损失。当然,最好的办法就是从根源上去避免可能被宣告无效的情况,这样才能在注册时避免被宣告无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意外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意外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


·不该贴的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不该贴的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一、不该贴的罚单如何申请行政复议?1、当事人对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


·民法总则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第二......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
      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是什么意思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这由国家水力资源总局经过审查以后颁布的一项质量检验的标准,意味着以后针对水土保持......


·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鉴定机构怎么确定根据鉴定权支配力量的不同,鉴定可分为:自行鉴定、行政鉴定、司法鉴定。?1、自行鉴定是公民对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产生争议......


·单方聚众斗殴和寻衅滋事如何定性
      聚众斗殴随着中国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深已经很少出现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我们对其了解的方式多来自于影视作品,聚众斗殴不仅危害他人生命安全,也给社......


·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开发商在规划新项目,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且要向村民支付补偿款。有些开发商信用差,迟迟不发补偿款,这个时候,村民可以......


·继子女享有继承权吗
      现实生活中,很多家庭是重组家庭,夫妻是再婚而结合的,而他们的子女大多数属于继子女。那么,继子女会不会因为不是婚生子女而不能继承继父母的财产......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签订合同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


·超60岁的劳动关系是怎么规定的
      社会中很多人都觉得,只要当事人到了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纪以后,那么和用人单位就不能按照正常的劳动关系进行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其实对于员工本......


·律师代书立遗嘱如何收取费用?
      律师代书立遗嘱如何收取费用?律师可以代书遗嘱,但律师没有权利进行公证,需要到公证处办理。因此这个费用是分开的,即律师代书遗嘱的费用和公正的费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