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开发商在规划新项目,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需要得到政府部门的批准,并且要向村民支付补偿款。有些开发商信用差,迟迟不发补偿款,这个时候,村民可以拿起法律手段维权。那么,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这种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也有诉讼时效的限制,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了解下。一、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征地补偿费诉的是一般受时效限制的,属于物权请求,一般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三年内进行起诉。诉的时效,是指民事诉的中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民事权益的法定期限。超过了诉的时效,虽可提起诉的,但所主张的权利则不受法律保护。诉的时效分一般诉的时效和特殊诉的时效。一般诉的时效是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诉的时效。《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征地补偿款纠纷申请裁决程序是什么1、向市、县人民政府递交协调申请:申请中应该说明认为补偿太低的事实依据。2、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递交裁决申请:协调不成或自申请协调之日起60日内不予协调的,向批准征收该土地的政府(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申请裁决。3、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对裁决机关作出的裁决不服,应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复议后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在15日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国务院裁决除外。4、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申请人应是征地相对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即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具体的说包括:村委会、村民小组、土地承包人、土地租赁人。5、 协调和裁决的主管机关 征地补偿标准争议裁决是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的职责,涉及政府办公厅、法制机构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三个单位,具体协调、裁决的办事机构有的省是国土资源部门,也有的省是政府法制机构。由此可见,村民追讨征地补偿款,有几种手段,包括申请仲裁,发起诉讼等。这里需要注意,这类诉讼属于民事诉讼范畴,因此,征地补偿款诉讼时效是三年。村民发起诉讼的,要准备一份诉讼状,里面写清要求支付的补偿款金额,并罗列相关事实和证据,一般来说,超过诉讼时效再起诉的话,会失去胜诉权。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一、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公民终生及......


·别人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电话被拉黑怎么办?被人欠钱不还还被拉黑,这明显是不友好或者有想赖账的举动。遇到这种情况。应当果断收集落实证据,到法院起诉索要欠款。......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
      一、民事主体的年龄多大有误工费?民事主体的年龄大于18岁就有可能有误工费,在正常情况下男方满60周岁,女方满55周岁的情况下就不会有误工费了,但实......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 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
      砖砌体工程的质量要求为什么建筑工程的修建肯定是有多方的建筑单位共同合作以后才能完成的。可以说每一项分部工程对技术上的要求都是不一样的,在建......


·校园刑事犯罪对未成年人的处罚是什么?
      当代社会校园刑事犯罪成为时下关注的热点,许多地区的学校都有过这种事情的发生,有些在网络上引起了网友的关注,有些则沉默在了茫茫的人海中。然而很......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企业并购过程中的风险主要有哪些?(一)企业并购实施前的决策风险目标企业的选择和对自身能力的评估是一个科学、理智、严密谨慎的分析过程,是企业实......


·不少人购买了小产权房,而他们的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小
      不少人购买了小产权房,而他们的权利难以得到法律的保障,因此小产权房问题受到政府、媒体等各方面的强烈关注。究竟深圳小产权房是什么?由于小产权房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地址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外资公司住所变更需要的材料:1、新住所的房屋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2、《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


·破产重整受理时间
      破产重整受理时间破产重整受理时间是很多濒临破产的公司需要了解的内容。一般来说,法院在判决通过重整计划前需要做出许多准备工作,受理时间将会受......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
      离婚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范本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都是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向别的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后,另一方是可以提出管辖......


·误工费账务处理
      误工费账务处理1、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