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意外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意外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标准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一)交通事故的被害人。交通事故的被害人在事故中受到了一定的人身伤害,其从受伤到治愈(或是到可以工作的身体程度)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对于劳动工作者,其无法工作产生的劳动损失是客观必然的,对此方面的财产性弥补是责任人的当然义务。
  
  (二)死亡家属因办理受害人丧葬事宜而产生的工作收入损失。司法实践中,在有的地区法院会把这类损失纳入丧葬费用当中,但无论以何种形式,对亲属因死者的丧葬事宜所产生的误工费用为法律所认可。
  
  (一)误工赔偿权利产生条件。
  
  1,赔偿权利人须是若非事故的产生则会是正常享有工作收入的人。
  
  2,事故的产生直接导致了赔偿权利人正常合法工作收入的中断。
  
  3,赔偿权利人依法可以向赔偿义务人追偿。
  
  (二)误工时间的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二十条可以确定,误工时间为受伤治疗开始误工日到身体康复可以复工日或是按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确定。对于伤残持续误工的,可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对死者家属丧葬的误工时间为死亡之日到尸体火化当日。
  
  赔偿权利人申请误工费用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
  
  1,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
  
  2,工资收入证明,;
  
  3,因误工单位扣发或扣减工资证明;
  
  4,其他受害人受伤治疗期间认为应当可以正常取得的收入证明。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计算标准是自己利益维护的直接基础,因此在我们的误工费赔偿上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自己要重视具体的操作,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此类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限制,所以自己要与有关的企业进行有效的协商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业主高空坠物属于犯法吗?
      从小学开始我们就一直被教育要做个文明的人,然而在生活中却经常发生居民在高楼上直接把垃圾和硬物抛下的不文明现象,如果没有砸到人,可能仅仅会被谴......


·借款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
      借款合同应包含什么内容一、借款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1、借款种类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


·房产他项权证过期可以过户吗
      房产他项权证过期可以过户吗?1、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也不能过户房产,不仅不能过户房产,房产还很有可能面临被法院拍卖的境地,因为房屋他项权证过期之后......


·死刑复核辩护词的要点是什么?
      死刑复核辩护词的要点有哪些?死刑,又称生命刑或极刑,它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惩罚犯罪的一种最严厉的刑罚,具有不可挽救的特点。死刑辩护要点有以下......


·欠款条有效期一般为多久?
      一、欠款条的有效期是多久?(一)欠款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


·在我国审理非法集资解释是什么
      法院在审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对非法集资的界定以及量刑标准等都有着严格的参考依据。由于在社会生活当中,目前非法集资的犯罪案件还是比较多发的,......


·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怎么处罚?
      非法运输野生动物罪怎么处罚?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


·在我国,食品怎样注册商标?
      在我国,食品怎样注册商标?一、食品商标的分类食品商标根据吉尼斯《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及使用用途分为三个类别。1、加工后的食品即第二十......


·工程交叉延误怎么索赔?
      工程交叉延误怎么索赔?一、工程交叉延误怎么索赔违反合同的约定拖延工期,是属于合同违约的情形,建设单位可以与施工单位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


·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都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就是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我们为......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内容包括什么1、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