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夫妻在离婚时都会签订一份协议,约定离婚的一些事项,就是离婚协议书。那么很多人很关心一个问题,就是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帮助您解决相关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书能修改吗
  
  根据《婚姻法》第31条,《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离婚协议书则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一般在两种情形下,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请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所以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
  
  二、离婚协议书怎么修改
  
  (一)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协议,填写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
  
  (二)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审查属实的,应当准予变更,并在自愿离婚变更协议书上加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专用章。
  
  (三)变更协议限定受理一次。再次要求变更协议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三、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
  
  在书写符合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时,要注意以下几项内容:
  
  1、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在内容上的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2、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的规定: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4、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存档要求:
  
  双方当事人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离婚协议书能不能修改的知识,上文中可以知道离婚协议书是可以修改的,我们在上文还为您带来了修改离婚协议书以及离婚协议书的书写要求。如果您还有不懂的,可以来电咨询的在线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国被判拘役人能出国吗
      拘役是会留下刑事犯罪底案的,对那些被拘役过的人来说这是一生当中都没有办法抹去的污点。不过将来等到当事人拘役被释放出来以后,只要自己不活在拘役......


·质押的股权可以转让么
      质押的股权可以转让么一、关于质押的股权是否可以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分居多久可以算离婚?
      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
      发生医疗纠纷怎么办,解决途径有哪些?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因为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的过失,那么对于患者来讲在发生了医疗纠纷后该怎么办呢?具体有哪......


·私藏毒品判多少几年
      私藏毒品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为多久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现分述如下: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
      一、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需要重新签合同吗?2手房东买卖不破租赁不需要重新签合同,《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是我国的社会保障措施中的一种很重要的保险,员工在工作期间造成的伤害如果单纯的让员工自己支付费用对员工来说不仅有负担也很不公平,因此就......


·哪些行为属于立功表现,立功有什么表现
      根据相关的名词解释,刑法意义上的立功是指犯罪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情形。不过,不是所有的相关......


·国内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国内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有什么内容?一、国内购销合同是什么购销合同,主要是指供方(卖方)同需方(买方)根据协商一致的意见,由供方将一产品交付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