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

一、婚姻法中小孩的抚养费由谁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孩子上大学的费用是否在抚养费之内?父母承担抚养义务的对象是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根据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实践中,部分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起诉父母要求支付诸如大学学费或生活费等费用,在被告有能力并愿意继续支付的情况下,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对争议较大的,法院一般会从亲情维系、子女成长成才的角度调解,尽力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三、抚养费是否包括对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补偿?如果没有约定的话,父母双方对子女应负有同等的抚养义务。根据《婚姻法》第37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而“抚养费”和“扶养费”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根据《婚姻法》第20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综上所述,婚姻法对离婚方面的注意事项也作出了规定,涉及到抚养费的,要求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双方协商或者法院判决确定。从实践看,抚养费的数额不会超过一方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很多人会选择按月支付,这样压力小一些。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面积补差
      面积补差现在的商品房以预收居多,商品房买卖合同以规划面积计价。但在实际收房时,实测面积会与合同面积有误差。如果超出了,需要按照房价来补偿相......


·构成强奸罪的被判几年?
      构成强奸罪的被判几年?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强奸罪的时候,一方面是要看实际的情况是否满足了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规定,另一方面就要看实际有没有达到......


·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安全事故后,造成受伤的,要及时进行伤残司法鉴定,这样好可以确定具体的伤残级别。做伤残司法鉴定需要当事人向具备资质的鉴定机......


·在执行检察院批捕需要谁签字?
      一、在执行检察院批捕需要谁签字?在进行检察院批捕需要签字的人或者部门为:检察院会出具逮捕决定书,另外公安开具逮捕证和逮捕通知书,犯罪嫌疑人在......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
      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一、商标续展可以提前到什么时候?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管辖的例外规定有哪些?关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情况,似乎都有一个以被告所在地法院来管辖的原则,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的管辖都是遵......


·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吗
      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吗一、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吗?借钱的时候借条不能写成欠条,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没有直接证据是酒驾怎么处理
      没有直接证据是酒驾怎么处理随着我国法律的不断完善,酒驾的行为越来越少,但是在酒驾这个安全问题上也存在不少人对酒驾认识不到位的情况。很多人认为......


·单位行贿私人出资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单位行贿私人出资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只要是以单位的名义行贿的单位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
      购买商品房付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和按揭贷款,一次性付款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价位低的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房屋拆迁中,承租人享有哪些权利?
      (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