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古代的时候

古代的时候,都是媒妁之言,很多的夫妻都是结婚洞房的时候可能才知道另一半的相貌。但是,现在提倡自由的婚姻,讲究自由恋爱。未婚同居等情况经常发生。未婚子女可以起诉抚养费吗?这个是可以的。非婚生的子女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抚养权和继承权,同样也要承担同样的义务。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未婚子女可以起诉抚养费吗?这个是可以的。非婚生的子女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抚养权和继承权,同样也要承担同样的义务。
  一,未婚子女可以起诉抚养费吗?
  这个是可以的。非婚生的子女可以享受和婚生子女同样的待遇,抚养权和继承权,同样也要承担同样的义务。
  二,扶养费用标准什么
  父母离婚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给付数额,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即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子女抚养费用数额的确定,双方可根据以上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意见》第7条第2款规定即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上海、深圳、北京这些城市,具体数额原则上掌握在每月800元—2000元幅度内。(2)对高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每月3000元。(3)对低收入的,即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幅度的,如有较多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无收入的,按照《意见》第9条的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需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这种观点不完全正确。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单纯地仅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能会看到很多的单身妈妈,有些可能是因为离婚或者丈夫去世,有些就是没结婚,意外有了孩子。这样对于女方来说,承受着更加大的压力,同时也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未婚子女是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
      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一般要怎么判刑?生产并销售劣药罪既遂的判刑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上诉状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


·夫妻一方借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借钱是夫妻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


·犯绑架罪如何判刑 绑架罪是如何量刑的
      绑架罪是刑法后增加的罪名,是指勒索财物或者扣押人质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绑架罪如何判刑?一般情况......


·房屋抵押贷款的手续费是多少?
      房屋抵押贷款的手续费是多少?  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涉及到的手续费主要包括:评估费、律师费、保险费、抵押登记费和公证费。  1、评估费:  ......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
      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公开招标程序是什么1、编制/论证/确定招标文件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技术需求确定后五日内编制/论证/确定招标......


·一、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
      一、建房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吗?自建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时可以要求平等分割,离婚需要分割家庭房产时应首先进行分家析产,比较简......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
      退商业车险需多久,怎么办理?一、退商业车险需多久?商业险有效期都可以,还有在保险单有效期内,从保险公司得到过赔偿的车辆不能退保;仅向保险公......


·醉驾并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醉驾并发生交通事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具体要根据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的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
      质押到期后股权质押是否可以约定自动解除?怎么解除?股权质押中债务人将股权作为质押物抵押给债权人,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于质押物进......


·诉前财产保全费用谁承担
      诉前财产保全费由哪方承担财产保全除了提供相应的担保外,是要根据保全财产的申请数额收取一定的费用的,而财产保全的费用通常会由败诉方承担,但也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