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

没离婚又结婚算重婚吗?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二、事实婚能否构成重婚罪呢?事实重婚罪分为三种情况,一是先婚是事实婚,后婚为法律婚的重婚;二是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事实婚的情形;三是先后两个都为事实婚的情况。关于法律不保护事实婚姻,应从两方面理解,一方面,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精神看,至少,对待事实婚姻,仍是有条件地予以承认,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在现阶段,还不能绝对说事实婚姻法律一概不予保护。因此,对事实重婚,法律也必须予以制裁。综上所述,事实婚姻可以构成重婚罪。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14日《关于〈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明确指出,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足以说明,司法解释肯定了事实婚姻仍可构成重婚。在我国的婚姻法中也是明确的规定了夫妻要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任何的夫妻都是不可以在婚后出现重婚的行为,当发现了对方有重婚的行为后也是需要收集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同时当事人也是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如果证据充足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遗弃罪哪个部门管理?
      人人都主张在社会中每个人都处于平等的地位,但是,在我们的生活中总能听到小孩被遗弃,并且每天都在上演这类的事情,那么对于一个被遗弃的孩子而言,......


·汽车刮蹭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交通事故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


·2023非法集资新定义是什么?
      非法集资的行为将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影响,因为非法集资一般都涉及的人员特别多并且将会骗取的钱财也是巨额财产,因此我国相关法规中对于非法集资有着......


·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一、中国剥夺抚养权适用于什么情况下1、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2、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


·养老保险怎么买?
      养老保险怎么买?一、养老保险怎么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一个险种。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年老、失业......


·刑事诉讼法一般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
      一、刑事诉讼法一般审查起诉期限是多久?我国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在一个月内。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


·在我国办理入职需要多久
      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有幸被自己心仪的公司所聘用录取之后,接下来我们最关注的问题便是办理入职的相关事情了。只有当我们的入职办理成功之后,我们就......


·撤诉前能把诉讼标的额降低到1元吗?
      撤诉前能把诉讼标的额降低到1元吗?撤诉前是不能把诉讼标的额降低到1元的,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撤诉的,可以退还一半的诉讼费用。但是,......


·工伤认定未下来医疗费如何报销?
      现阶段,人们在生活工作期间难免会生病受伤,那么在工作期间受伤也是在所难免的。当我们面临复杂繁琐的工伤鉴定程序已经焦头烂额,还要考虑医药费的问......


·
      一,交通事故压死两人一伤的责任划分是怎样的1,交通事故撞死两个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涉嫌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2,交通肇事具有下......


·车祸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
      车祸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一、车祸造成的损失由谁赔偿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