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法律处罚包括哪些
一、刑事处罚:
(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四)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五)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六)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七)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二、行政处罚:
同时醉酒驾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今在我国,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行为,也不是必然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了。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中的规定来看,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也不大的话,那么可以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此时也就不会对驾驶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受到的处罚往往就是交通行政方面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入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入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入刑标准为五千元,索取或者收受贿赂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索取或......
·要约撤回与撤销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在建立外贸商业关系的过程中,邀约人对进口商的要约承诺想要做出修改,是是可以撤回的。但是,对于要约撤回和要约撤销这两种情况,您是否清楚?对于要约......
·申请著作权海关备案须提交的文件
1、必须提交的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人为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
·社会在进步
社会在进步,经济在发展,小轿车几乎每家每户都有,但是醉驾确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常常听说:“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而更为严重的的是喝酒之......
·鉴定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者受伤之后,一旦鉴定出是几级工伤,就可以去向用人单位索要赔偿,但是不同等级的伤残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了解一下鉴定伤残等级赔偿标准就变......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
恶意抢注商标赔偿的规定是怎样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条件是什么?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条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特别授权?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能否特别授权?离婚以后的财产纠纷也是可以一般是不可以特别授权的,民事诉讼中,可以特别授权律师全权代为办理诉讼事务。特别授权时......
·写字楼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在写字楼里工作,但是您有没有想过写字楼它也使用了土地,如果我们工作的写字楼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呢?我们需不需要为这些事......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拘留一般多长时间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拘留一般多长时间?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是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