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是什么?

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是什么?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前者是进行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后者的话是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众所周知,无论是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人,都对社会秩序产生了极大地不良影响,行为人如果构成了犯罪的话,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实践中,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是不同的。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故意伤害罪如何量刑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在当代社会可能有一些人认为故意伤害和寻衅滋事两者是非常相似的,但是在主观意图和相关发生的事由方面不一样,一般故意伤害的话都是有一个动机,但是寻衅滋事就是无端的挑起事情,所以在处罚方面的话,寻衅滋事也是更为严格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
      装修公司法人责任有哪些?1、企业的法人代表在不同的场合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多样。譬如,在代表该企业的场合,其个人签名即导致企业承担责任的......


·一、租的店面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
      一、租的店面违约金支付标准是否有明确规定?租的店面违约金支付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_______:你(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______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法集资50万会如何量刑?
      非法集资是国家一直在大力打击的一种犯罪。非法集资给老百姓带来了巨大的损失。无论在投资领域还是普通老百姓的借贷关系中,都很容易看到非法集资的身......


·依法逮捕与依法批捕的区别是什么?
      一、依法逮捕与依法批捕的区别是什么?依法逮捕与依法批捕的区别是:批捕,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嫌疑人已查清的犯罪事实,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据国家......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一、非法拘禁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非法拘禁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罪”范围。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


·醉驾超95严重性体现在哪里?
      醉驾超95严重性体现在哪里?构成醉驾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处拘役,一到六个月。原则上不对醉驾司机适用缓刑。醉酒驾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


·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
      在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是借助于公权力来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此时自然也是要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才行。那到底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缴纳多少费用呢?而要......


·代缴社保的公司算工作单位吗
      不算的。如果没有单位,需要个人缴纳社保费用,或者挂靠单位代缴。一但有了正式工作单位,就一定转到单位来,由单位统一代缴(由单位个人共同担负)。如......


·同居时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同居时的共同财产怎么分割由于同居关系本身就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


·一、出租房屋范本要怎么书写?
      一、出租房屋范本要怎么书写?1、出租房屋的标题,出租房屋的标题是出租今有___小区住房一套出租。一定要记得写清出租小区的名称。2、出租房屋的正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