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租赁费在企业之中非常常见

租赁费在企业之中非常常见,它能帮助企业在不购买相关设备的情况下获得设备的使用。租赁费与我们在生活中所说的租金是不同的,它包括了租金,但不只是租金,它还包括其他的费用,那么它与日常所说得租金有什么不同呢?
  
  租赁费用指企业为租赁设备而发生的所有现金流出量。包括租金、设备安装调试费、利息、手续费、维修费、保险费、担保费、名义购买费等。  
  
  租赁费用的具体内容  
  
  1、租金  
  
  决定租金大小的主要是租赁的价款。设备的价款一般由设备买价、运费和途中保险费三大因素构成。设备的买价,一般根据市场现行价由承租人和出租人协商确定。为了防止出租人在租赁设备的买价上任意加码,承租人也可以直接同供应商洽谈、商定购价以及其他条款,然后再与出租人谈判,有时甚至先以买方名义同供货商签订购货合同,再将合同转让给出租人。国际租赁中大多数设备是进口的,会涉及到不同计价方法的问题。如是到岸价格计价,则直接视为设备买价;若是离岸价格,则在货价上还要另加运输和途中保险费。在很多融资租赁方式中,运费与保险费由承租人支付,因此在确定租金时,应将此两项费用从设备价款中予以扣除。  
  
  2、安装调试费  
  
  在非租赁业务中,企业取得设备的价款中应包含设备的安装调试费。在计算租金时,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设备的安装调试由出租人负责,那么在计算确定租金时要包括这部分费用。如果由承租人负担安装调试费,则在租金中就不应包括它。  
  
  3、利息  
  
  现代国际租赁主要以融资为目的,因此出租人要按一定利率收取利息。再者出租人的设备也未必是以自有资金购买,也要借款。 利率的高低决定于市场平均利率、税收因素、租赁公司的筹资费用、利差风险等。利息收入是出租人的营业收入,因此按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租赁公司的资金来源、财务状况、承租人的信誉、金融市场行情及其未来走向等也影响利率的变化。另外,不同的租金支付方式也会影响利息的大小,如定期支付、不定期支付、等额支付、递增支付等。  
  
  4、手续费  
  
  手续费是出租人为了补偿各种日常开支,如办公费、工资、差旅费、广告费、税金等而收取的费用。出租人的日常开支中,一部分是变动成本,随业务量增加而增加;另一部分是固定成本,与业务量的关系较小。手续费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资产价款的一定比例收取,另一是包含在租金之中。一般说来,国际租赁,无论是从国外购进设备再租给国内企业,还是从国外租来再转租出去,其手续费总是高于国内租赁的。  
  
  5、维修费  
  
  设备的维修费用也是企业为获得设备的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从形式上看,设备则谁维修,则由谁承担相应的费用。但由于出租人拥有较多同类可供出租的设备,有一定的专业维修能力和为众多客户服务的规模效益,因此租赁形式中的维修费用常包含在租金中,但相对较低。所以租赁决策时就应对有关维修费用的现金流量作出尽可能 准确的分析与估计,以便做出更合理的决策。  
  
  6、保险费  
  
  为了防止意外损失,购买设备的企业不但要直接或间接地承担运输保险费,还要承担设备的使用过程中的保险费。不同的筹资方案、不同的租赁形式,保险费的表现形式也不同。如在经营性租赁方式下,在设备整个经济寿命中,由于承租人多,承租期短,因此保险费由出租人支付,然后以租金形式转嫁给承租人。在融资租赁方式下,则保险费用多数由承租人支付。在租赁决策时,为使分析比较建立在同一的基础上,对此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7、担保费  
  
  出租人在国际租赁业务中总是期望从租金、利息、手续费等方面收回投资并获利。但由于各种原因,承租人不能如期支付租金,或租赁设备由于使用不当导致损坏或损耗过快,因此出租人要承担各种风险。出租人为避免损失常要求承租人物色一个有信誉的机构作担保。而担保机构是要收费的,有时由于租赁设备价值极大使得担保费也不容忽视,故此在决策时不能轻易遗漏。  
  
  8、名义购买费  
  
  在融资租赁方式下,租赁期满后,根据合同,承租企业可能会以一定的价款将原租赁设备买下来,其留购费可能远低于留购时的资产实际价值,也可能与现行市价相符,不管如何留购,这部分支出均是企业现金流出,租赁决策时必须考虑进去。
  租金只是它的一部分,它们是从属关系,租赁费还包括了企业使用设备的其他相关费用,设备的安装,设备的维修,设备的保险等,这些都是企业在租赁设备时所要考虑的。关于租赁费的相关知识,可以在我们的网站详细查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司法解释的内容有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


·诉讼离婚要些什么证件材料
      夫妻中的任何一方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至于法院是否受理案件,就要看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了。这里也会要求当事人起诉离婚的时候同时......


·领完结婚证一个月内要退彩礼吗?
      一、领完结婚证一个月内要退彩礼吗?领完结婚证后,如果未共同生活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来要求退回彩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限
      对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中规定至少是8年,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规定为10年。我国......


·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但并不是对任何夫妻都适用的,我国法律中具体规定了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那......


·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
      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一、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什么?车祸脸上留疤鉴定标准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人体伤害残疾标准》的进行判断。Ⅰ级......


·抢劫犯罪中止应该怎么判刑
      抢劫犯罪中止应该怎么判刑一、抢劫犯罪中止应该怎么判刑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


·农民工欠薪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
      农民工欠薪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一、农民工欠薪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吗?是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1、拖欠工资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规定批捕后多久会补充侦查?
      一、法律规定批捕后多久会补充侦查?只要在审查起诉的过程中没有的找齐证据就可以随时退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8条、第140条和第165条的规定......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


·新婚姻法全文离婚的适用情况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法》的内容被规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当中。离婚一般是指夫妻关系走到尽头,被逼......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