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如何认定侵占罪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在判断侵占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要看有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呢?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侵占罪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二、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270 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其理由是侵占罪的性质和危害近似于贪污罪,按常理分析,其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但是由于我国立法对贪污罪的数额标准限定过宽,使贪污罪的起刑点不合理,所以对于本罪的起点数额应参照适用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据最近有关司法解释,盗窃罪的数额较大为1000—3000元)。这种理解明显有重刑主义的烙印,为何就高不就低,而不是就低不就高呢?其实侵占罪的社会危害程度远远低于贪污罪,前者侵犯的客体是财产权,后者侵犯的客体则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财产权,因此刑法第270条第3款才把侵占罪确定为告诉才处理的亲告罪。我们认为,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应高于贪污罪,否则难以做到罪刑相称,罚当其罪。侵占罪是一种财产型犯罪,其本质是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侵占罪在实务中不好认定,因为其与民事行为的界限比较模糊,罪与非罪辨别起来难度很大。至于侵占罪数额较大是多少,一般是按照盗窃罪的数额标准来确定的,那么此时侵占罪数额较大就是1000-3000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成年的自然人来说,如果在自己的档案当中被记
      说句实话,作为一个成年的自然人来说,如果在自己的档案当中被记录的有刑事犯罪记录的话,那么自己在生活当中其实做任何事情都是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的。......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立案要求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满足以......


·校方责任险理赔标准是什么?
      校方责任险理赔标准是什么?除了家庭在生活的时间可能学生在学校的时间是相对较长的,学校不仅要负担起教育学生的重任还需要对学生一切在校园内的活......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一、两孩子无财产离婚协议书怎么写?男方:女方:男、女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号。双方致使夫妻感......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
      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一、婚姻当事人出轨算重婚吗婚内出轨,并未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不构成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


·民法典第六十条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第六十条的规定是什么法人其实从理论上来说,并不是具体的一个人,法人其实是可以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独立运营的部门。在我国的公司法和民法典中......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级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结果出来未评级怎么办?工伤没有评上伤残等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鉴定未评上伤残等级,就是不影响劳动能力,没......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
      福州交通行政复议规定是怎么样的?交通违章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办法:1、当事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有异议的,需携带车辆驾驶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至违法信......


·1、一般情况下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同......


·黄浦区离婚房产分割我国婚姻法是怎样规定的
      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一个一线城市,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离婚率也是高居不下的。夫妻离婚以后,肯定会对各自的权利进行正当维护。其中,对于房子产......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一、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