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强险死亡赔偿多少钱?

作为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者其实是必须要购买交强险的,这是在买车的同时就需要购买。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的时候,就需要交强险作出赔偿。此时造成伤残的赔偿与死亡的赔偿不同,那么交强险死亡赔偿多少钱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强险死亡赔偿多少钱
  交强险死亡赔偿包括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是一种法律,有明确的索赔限额。交强险死亡赔偿限额如下: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2、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二、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如下: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必然将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医院证明或鉴定机构鉴定书。(其算在医药费赔偿限额内,医疗赔偿限额为10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2、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1)、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3)、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4、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交强险也是有自己的赔偿范围,一般对于被保险人和本车上的人员受伤,其实就不在交强险的范围内。至于交强险死亡赔偿标准的内容,上文中也作出了讲解,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买房办假离婚什么后果
      如今房价的上涨已经不是一般人能够随意购买的阶段了,而且房价上涨速度也是特别快,那么自己购买一套房子需要很大的一笔支出。为了节约资金,减少税费......


·女人重婚罪出来之后需要赔偿吗?
      一、女人重婚罪出来之后需要赔偿吗?对于重婚行为,赔偿金额可以参考以下:一般情况多判300-5000元,较为严重点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


·我国商标被海外抢注怎么办
      我国商标被海外抢注怎么办我国商标在境外被抢注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无效请求。如果存在法律规定的无效理由,利害关系人可向日本特许厅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第一监护人是爸爸还是妈妈
      第一监护人是爸爸还是妈妈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
      1、先找到营业执照正副本,当初发放的是正副本,注销时须将正副本原件上交。如若丢失,则需要在当地报纸上发布遗失声明。2、办理注销还需要经营者本人......


·男女协议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如果男女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满足规定的协议离婚条件才行,否则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而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这都是有一定手续要......


·高空坠物是指二层以上的楼层吗?
      高空坠物是指二层以上的楼层吗?一、高空坠物是指二层以上的楼层吗?高空坠物险顾名思义,就是从高处掉下来的东西,对第三者造成了伤亡和财产损失,......


·员工劳动合同书社保是如何规定的?
      员工劳动合同书社保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


·一、告出轨老婆重婚罪可以吗?
      一、告出轨老婆重婚罪可以吗?告出轨老婆重婚并不一定成立,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聘金吗?
      男方退婚女方应该退还聘金吗?男方退婚女方是否应该退还聘金是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在当地没有男方在婚前给女方彩礼的这个习俗的情况下,如果婚前给了......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
      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合同无效后的租赁物租金1、租赁合同无效,占用房屋一方当事人支付房屋使用费支付标准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