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
法院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
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
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醉驾酒精是怎么规定的,有什么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酒后驾车处罚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该标准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为饮酒驾车;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车。
据专家估算:
20毫克/100毫升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80毫克/100毫升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两瓶啤酒;
而100毫克/100毫升就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喝酒后血液中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酒的度数高低、饮酒后休息的时间有关,与个体的酒量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不要认为你的酒量大,能喝十瓶啤酒或一斤白酒就不怕测酒精含量了。一般来说,体重大的人血液量也会增加,酒度数越高(白酒>黄酒>红酒>啤酒),就越容易达到酒后驾驶标准。 另外,提醒您注意:酒精在血液中分解不是很快,有可能前一天晚上喝醉了酒,第二天早上还会被测出酒驾出来。
综上所述,人类喝酒之后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与人的体重和喝酒之后的休息时间是有很大关系的,如果觉得自己酒量大就不怕检测酒精含量你就错了,因为喝酒越多,体重大的人身体里面的酒精含量也会很快达到醉酒的程度,这就是我们对醉驾罚款怎么交,有什么规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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