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

在发生的种种婚姻判决中,有一类比较另类,不是平常的离婚判决而是可撤销婚姻判决,可撤销婚姻在国内虽然较少人知道但是也不是很少见,那么什么是可撤销婚姻,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网就来给您解答一下。
  一、可撤销婚姻的判决有哪些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的规定,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而且也只能是本人,向法院或者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应当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在恢复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同时,权利人应当注意的是:该时间期限的规定,不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第十二条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自始无效,是指无效或者可撤销婚姻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婚姻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这方面的规定与无效婚姻发生的后果是相同的,而且二者都是在依法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时,才确定该婚姻自始不受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婚姻被宣告无效、被撤销后的法律后果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即从当事人结婚之时,婚姻就没有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之时起婚姻才没有法律效力。这说明我国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后,才产生自始无效的后果,也即未经公权力宣告前,不能作为无效对待。
  二、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依照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规定了一种情形: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其中,对该条中的“胁迫”一词,如何理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所做的司法解释中,将“胁迫”定义为: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婚姻作为两个人家庭关系的纽带,前提并不是很多年轻人认为的那样爱情大过一切。要知道感情虽然很重要但是自愿才是一切的真正的前提,如果有一方对于婚姻存在不愿意、反对的态度,那么即使双方父母同意或者对方一往情深并因此受到胁迫,那么这样的婚姻则应该是无效的,不过需要去进行撤销请求,如果您对此还是有很多的疑问的话可以直接询问网上的律师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
      取住房公积金条件包括什么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


·一、遗嘱的订立需要什么条件?
      一、遗嘱的订立需要什么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3、遗嘱处分的遗产只能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


·民间借贷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
      民间借贷是无偿合同还是有偿合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借款合同,是有偿(有息或附加利益)或无偿,属于当事人的意......


·福鑫苑农民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
      福鑫苑农民安置房是否能够进行买卖?安置房如果取得房产证的话,是可以进行买卖,否则的话买卖的话存在一定的风险二、回迁房可以买卖吗?回迁房在......


·债务追讨的方式有哪些?
      债务追讨的方式有哪些?解决欠款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只是其中方式之一,在此想重点提示一下对“诉讼”的正确认识......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
      一、人伤交通事故未结案能年检吗?交通事故未结案,肇事车辆年检不能通过,但是交警的交通事故结案标准是事故认定书下达并生效。后期赔偿属于民事纠纷......


·信用卡诈骗100万判缓刑可以么?
      一、信用卡诈骗100万判缓刑可以么?100万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信用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


·工程质量质保期满的相关法律是什么?
      现阶段工程质量被提上了城市建设的议程,因为工程质量不仅影响着城市建设的进度,更影响了人们的安全问题,但是很多人对于工程质量质保期的相关法律并......


·中国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对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离婚后女方的补偿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后女方的补偿费需要具备哪些条件离婚赔偿,严格的说是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其中一方发生重大过错导致的离婚中,过错方要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可以起诉第三者吗?
      根据刑法规定重婚可以起诉第三者吗?根据刑法规定重婚可以起诉第三者,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第三者都是能够被告的,因为我们国家规定第三者必须要构成重婚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