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怎么写?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怎么写?
  
  现在开发商数量很多,其中一些资质不够,实力较小的开发商在商品房建设中,会发现一些质量问题,影响使用。开发商在将商品房交付给业主的时候,要提供一份质量保证书。一旦发生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是有责任的。那么,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该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一篇范文告诉您。
  
  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
  
  本着对住户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本公司对提供销售的___市___区___路___号___小区___幢___室住宅,在其结构、部件、设施、配套、维修等方面作出下列质量保证和承诺:
  
  一、本住宅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分摊___平方米。
  
  二、本住宅系统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定。
  
  三、本住宅通过___市、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验收合格。
  
  四、本住宅自签约后交付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面、楼面(含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层出现抹灰脱落、裂缝(顶层墙面温度裂缝除外)1年;
  
  4、室内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给排水、卫生洁具、电器开关、类具半年;
  
  7、管道堵塞2个月。
  
  五、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管线位置和不正当装修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住宅竣工后,在规定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险房屋的将予以退还或调换。
  
  七、住户入住后,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投诉,本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及时给予书面答复和妥善处理。
  
  八、如对本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有关住宅工程质量的,向所有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协调;凡有关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所在地、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本公司愿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证书在住宅交付用户使用时提供,并作为住宅销售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单位:
  
  法人代表:
  
  日 期:
  
  综上所述,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建设单位,要对质量负责。在出具的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中,应该写清商品房概况、商品房质量保证期限、发生质量问题维修责任及争议处理办法等。业主要妥善保管这份保证书,一旦因为房屋漏水等因素发生纠纷,这就是打官司的证据材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及待遇是怎样的?
      一、工伤认定与工伤保险及待遇是怎样的?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什么后果?
      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会发生什么后果?债务诉讼时效届满后不会产生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的后果。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


·当事人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
      犯罪预备会被处罚吗?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


·现役军人可不可以离婚
      现役军人承担着保家卫国的神圣使命,军人家庭生活的幸福和稳定对军人履行职责有着重要影响。现役军人这种特殊的身份,导致了现役军人离婚问题的特殊......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
      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什么意思?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是指,法院判决一年有期徒刑,暂不执行刑罚,在一年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遵守缓刑考......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
      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一、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几部分组成?商标侵权侵权人的答辩状由四部分组成,答辩状的内容包括了首部、正文......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


·房屋转移登记费怎么收取
      如果有人想把房屋转移给他人,为取得合法地位时,我们要进行房屋转移登记。对于这个登记过程可能很多人都不太了解,在登记过程中我们最关心的可能就是......


·言词证据的缺陷有什么?
      言词证据的缺陷有什么?中国刑事诉讼法不断的被完善,也在不断的实践和探索中发现言词证据的一些缺点和不足的地方,那么言辞证据到底有什么不足?今天就......


·判刑了前面的拘留时间算吗
      判刑了前面的拘留时间算吗在判刑之前,若是犯罪分子有先被羁押,即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的,那么拘留期间或者逮捕期间的时间,在判刑之后也是会计算在刑......


·三年不住一起会不会自动离婚?
      三年不住一起会不会自动离婚?分居是不会自动离婚的,分居只是起诉离婚,调解无效,应该准予离婚中的一个条件,具体规定如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